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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276948/2021-00002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6-15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石桥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号: | 石政发〔2020〕12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成立石桥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政发〔2020〕12号
关于成立石桥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桥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振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 阳 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 浩 纪委书记
李庆安 人大副主席
张传鹏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王 政 党委委员、九里边防所教导员
孟 阳 政法委员
姜 阳 农技中心党支部书记
李大祥 石桥派出所所长
吕 强 自然资源
所所长
柴晓玲 财政所所长
徐 海 城管所所长
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办公室,由徐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传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与督查等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是本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