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48/2023-0001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01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石桥镇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 行动的通知
文号: 石政发〔2023〕14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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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桥镇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 行动的通知

石政发〔2023〕14号

关于开展石桥镇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

行动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人流物流车流迎来高峰,各类安全风险叠加。为做好防范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宁祥和的节日,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突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部署安排,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敏锐性,不断提升发现和解决重大事故隐患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集中排查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严防各类人员伤亡或有社会影响的事故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时间安排

9月1日--10月9日。

三、目标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围绕风险突出、问题隐患易反复的10大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以条线安全保障全行业安全,以各村安全保障全镇安全。

(二)排查整治内容。

1.城镇燃气方面(责任领导:宋龙江;牵头单位:镇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桥分局;配合单位:镇综合执法局、石桥派出所、九里海防派出所及各村)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设施设备环境“硬伤”、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软肋”、非法违规行为、餐饮等重点场所,大起底排查和全链条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持续强化监管执法。

2.消防方面(责任领导:昝立强;牵头单位:镇消防工作站;配合单位:石桥派出所、九里海防派出所、镇综合执法局、镇安监局及各村)要持续深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资格、用工、工具、现场管理全链条安全管理;及时清理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障碍物。指导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单位内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引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提高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能力。要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整治,推动集中充电场所建设;要持续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有针对性组织消防救援和逃生演练;针对新学期开学,突出抓好校园周边陪读家长等群租房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严控该类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带来的消防风险。

3.危化品方面(责任领导:昝立强;牵头单位:镇安监局;配合单位:石桥派出所、九里海防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以及各村)要深化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全流程治理,突出重点风险企业,做好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等集中整治。

4.道路交通方面(责任领导:宋龙江;牵头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三中队、镇农路办;配合单位:石桥派出所、九里海防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针对中秋、国庆假期出行和返城人员增加,紧盯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强化路面管控,加强路警联合执法;要持续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安全监管;要组织重点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国省干线公路平交路口通行安全隐患,加强各类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路域安全环境专项整治,明晰各类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针对新学期,要提前规划和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

5.特种设备方面(责任领导:昝立强;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桥分局;配合单位:镇安监局及各村)聚焦压力容器(储罐)安全监管,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压力容器(储罐)及安全附件按时安检;聚集叉车安全监管,消除使用“三无”叉车现象,确保叉车作业人证合一,推动叉车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聚焦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制冷企业开展检查,按照规定处理使用未登记、未检验的特种设备,打击违规进行特种设备承压焊和结构焊等作业行为。

6.海洋渔业方面(责任领导:昝立强;牵头单位:镇渔船管理办公室,各沿海村配合)要做好渔船出海作业安全检查,确保船舶适航、船证一致、人证相符,安全隐患整改彻底方可出海。要持续强化三无渔船打击力度,做好渔船防碰撞安全监管和培训。

7.危险作业方面(责任领导:昝立强;牵头单位:镇安监局,各村配合)要持续深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化品运输装卸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强化作业现场管理,推动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责任。

8.森林防火方面(责任领导:李庆安;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石桥自然资源所,各有林村配合)要针对假期游玩人员增多,入秋后降雨相对偏少、林间可燃物增多等风险隐患,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护林员、网格员作用,增设检查站点,严格进山登记,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加密巡查频次,强化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文化旅游方面(责任领导:刘洪明;牵头单位:镇文化站,各村配合)“两节”前要组织对各类景区、大型演出和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加大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排查整治。要强化落实旅游包车安全规定。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落实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安全责任,严格许可审核。严密制定大客流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严防拥挤踩踏事件。

10.建筑施工(既有建筑)方面(责任领导:宋龙江;牵头单位:镇建设局,配合单位:镇综合执法局、镇安监局及各村)要重点整治存在坍塌风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起重设备使用不规范和习惯性违章等问题,推动落实施工方主体责任;要重点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要重点整治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现象,提升农村自建房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农村自建房施工管理。要持续排查既有建筑(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

工矿商贸、卫生健康和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其他行业领域同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全镇上下要把责任牢牢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压紧压实“三个责任”,要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和精准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镇分管领导每月带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专项整治高质高效开展。

(二)细化判定标准,整治重大隐患。要突出重点、精准排查,细化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确保排查有标可依、有章可循。要坚持三张清单制度,建立完善问题、措施和销号清单,确保集中排查整治留痕、隐患整改闭环。要坚持挂牌督办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发现的重大事故及时上报,提请隐患挂牌督办,及时组织复查“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效率和整改质量。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警示教育。要严格监管执法,坚持基层网格日常巡查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两手抓”,在安全环保集中攻坚月的基础上,加大“综合查一次”力度。要依照裁量基准严格实施行政处罚,避免执法“宽松软”。要严格警示教育,每月梳理报送典型案例,营造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排查整治责任细化到人。避免行动无组织部署、进展缓慢的情况出现,对排查整治要彻底,全力推动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走深走细。

请各村、各相关单位每周四前报送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汇总表,106日前报送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总结和汇总表至镇安委办,问题隐患“三张清单”汇总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樊纪江王珂联系电话:86811986  箱:sqaj@163.com

附件:石桥镇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汇总表

              赣榆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391


石政发〔2023〕14号《石桥镇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方案》的通知(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