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48/2023-0001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10
信息名称: 石桥镇2023年防溺水工作方案
文号: 石政发〔2023〕12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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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镇2023年防溺水工作方案

石政发〔2023〕12号

石桥镇2023年防溺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我镇对防溺水工作,做好防范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关注生命的方针,切实增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有效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冢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全面防控,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理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石桥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卢 淼 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海粮油科技

产业园管委会(筹)主任

副组长:宋龙江 人大主席

刘洪明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王 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昝立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庆安 副镇长

朱传坤 副镇长

张 琦 四级主任科员

王 政 党委委员、九里边防所教导员

苏 倩 政法委员

李安琪 宣传委员

王 斌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柴晓玲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四级主任科员

盛明明 党建办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王晓蕾 党政办副主任、农业农村和社会

事业局局长

杨 阳 石桥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姜 阳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林凡波 石桥水利站站长

柏干祥 石桥自然资源所所长

周天健 建设局局长

相诫昌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

李 波 供电站站长

徐 海 渔船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召 石桥中学校长

李永刚 石桥小学校长

陈 浩 九里小学校长

各村支部书记(负责人)

四、工作职责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工作,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

1.镇纪委:负责对全镇的防溺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以及配合区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取证和问责追责工作。

2.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贵”的原则,各村在驻村领导的组织下,由支部书记亲自抓,村干部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干责任制。一是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通过竖立警示牌、粘贴宣传资料、发放一封信、习近平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主题党日活动等宣传方式,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对重点水域的村、组建立应急小分队,配备必需设备,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二是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标明盛水期平均深度、危险程度预测;三是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牌,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有联系电话,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四是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组织村干部、工作队员等,加强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3.镇综合执法局: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负责对沿湖路段防溺水工作不间断开展巡查,实时督查各村防溺水工作劝导员的履职到位情况,及时制止、教育游泳群众,并做好巡查工作台账;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点及时排查整治,设置醒目警示标牌,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生产。

4.镇宣传办:主动协同各学校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各学校加强假期值班工作。

5.镇水利站:对辖区内的河流、水渠、池塘等做好危险隐患排查工作,检查是否竖立警示牌,做好汛期河流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留隐患,每逢水库放水水流量较大时,要及时告知村委和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辖区内各学校:一是履行宣传教育责任,通过微信、打电话、致家长的一封信、晨会、班会等形式,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学校所在村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三是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联系,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四是加强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7.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8.镇妇联、团委、民政:发挥妇联、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力本、生命至上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 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建立 健全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 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 机制。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赣榆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