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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6-29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石桥镇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文号: 石委发〔2023〕3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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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石桥镇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的 通 知

石委发〔2023〕33号

关于成立石桥镇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局办中心(站所)、各村: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全镇舆情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桥镇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维兵 党委书记、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党工委书记

卢淼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黄海粮油科技产

业园管委会(筹)主任

副组长:宋龙江人大主席

姜冰厚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二级

主任科员

刘洪明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孟阳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

王浩纪委书记

昝立强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李庆安 政府副镇长

朱传坤 政府副镇长

张 琦 四级主任科员

王 政 党委委员、九里海防所教导员

苏 倩 党委政法委员

李安琪 党委宣传委员

王 斌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柴晓玲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四级主任科员

盛明明 党建办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姜 阳 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杨 阳 石桥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成 员:各行政村支部书记,各单位(局、办)负责人

对涉及石桥镇重点热点舆情,领导小组负责组统筹协调处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线下必须管线上”的原则,实施包片、条线领导负责制,落实涉事村、单位(局、办)主体责任,统筹指挥线上线下舆情应对处置。主要工作职责:研判舆情发展态势和关注热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发布口径、及时对外发布通报、对接协调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网信、网安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不实信息;负责舆情所反映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评估应对效果、总结处置经验,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宣传办),李安琪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中共石桥镇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