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48/2023-00009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23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石桥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号: | 石政发〔2023〕8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石政发〔2023〕8号
关于成立石桥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有关经济普查工作通知精神,镇政府决定成立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分工,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卢 淼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黄海粮油
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筹)主任
副组长:刘洪明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孟 阳 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王 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昝立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庆安 副镇长
朱传坤 副镇长
王 政 党委委员、九里边防所教导员
苏 倩 政法委员
李安琪 宣传委员
杨 阳 石桥派出所负责人
柴晓玲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王晓艳 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晓蕾 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锦航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天健 建设局局长
高永涛 市监分局局长
柏干祥 自然资源所所长
董自保 石桥卫生院院长
郑杜娟 九里卫生院院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孟阳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变动,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员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赣榆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