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62950454/2019-00002 分类: 30
发布机构: 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9-04-09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赣商发〔2019〕15号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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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加油站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现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附件: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赣榆区商务局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区安委办《赣榆区201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赣安〔2019〕2号)要求,经局领导会议研究决定,从2019年3月起至4月30日,在全区商务领域开展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区商务局成立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商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市场贸易科及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进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商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与巡查检查相结合,促进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确保商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可靠,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

四、专项整治对象

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区重点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加油站(点)等商务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

五、专项整治内容
  (一)广泛开展安生产宣传工作

区重点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及加油站(点)要充分利用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阅报栏等多种形式,对此次行动进行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及全员自防自救能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深入组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要求,在区重点商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 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商务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摸清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确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立即开始整改工作。《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表》须据实填写,并于3月28日前盖章报送区商务局市场贸易科。

2、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针对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巡查工作,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隐患未及时报送、瞒报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现象,区商务局将在责令停业整顿的同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范从严查处。

    

 

 

                                 赣榆区商务局

                                2019年3月25日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表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