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462/2024-00004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6-13
信息名称: 关于组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村级经济普查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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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村级经济普查机构的通知

关于组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村级经济普查机构的通知

各镇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保障经济普查工作序时推进,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有关经济普查工作通知精神,现将组建村级经济普查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

各村(居)经济普查小组。

二、组成人员

村(居)委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担任经济普查小组组长,小组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

三、组建时间

各村(居)委会经济普查小组于6月20日前组建完毕。

四、办公地点

各村(居)委会要切实落实经济普查小组的办公地点,并挂经济普查小组标牌。

各镇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好村级经济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并将本镇村级机构组建情况于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741411687@qq.com。联系人:贾兴亮、王瑾,电话:85820121、86260681。

赣榆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