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462/2017-00001 | 分类: | 02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03 |
信息名称: | 区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文号: | 赣统发[2017]21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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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2017年,赣榆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统计制度方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工作,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建立健全了统计执法制度,加大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促使全区统计执法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有了较大提高。现将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赣榆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普法规划,广泛开展一系列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了全区统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在整个普法工作中,亮点纷呈。
1、突出专题,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区统计局每年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宣传周”活动,在区繁华地段和人口密集地区设立统计法律法规咨询宣传台,区统计局业务人员深入一线,走上街头主动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咨询和意见。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15余份,接受咨询1500余次。
2、逢会必讲,以会代训宣传统计法律。全区共集中召开统计人员年定报会议、业务培训等25场次,区局借助各项会议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并结合以往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进行说法,发放一些统计法律法规的手册。 今年有300多人次接受到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3、加大培训,以点及面提升普法范围。坚持班子成员学法制度。赣榆区统计局印发了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相关制度,坚持班子成员每两个月学法一次,采取会前学习方式,由分管法制领导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班子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先后学习了《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切实增强了局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开展统计人员统计法律知识大轮训。普法期间,局多次开展统计法规及业务大轮训。自2011年至今,借助联网直报推行之机,对全区15个镇以及“五上”企业、相关单位的统计人员5000多人次进行统计法规和业务知识大轮训,并进行专场统计普法知识测试,效果显著。通过轮训和测试,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统计意识,深入理解了依法统计对于社会的现实意义,在全区形成了统计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行政决策情况
1、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工作。赣榆区统计局根据全年法制工作计划及《2017年赣榆区统计执法检查暨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安排,于
2、建立行政指导清单,确保不重不漏有序执法。对企业指导依据事前编印的《统计行政指导清单(企业用)》开展,主要内容围绕组织建设“二有”标准和业务建设“三化”标准展开,重点查询企业有无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现场查看企业是否保存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是否设置统计台账,是否全面完整采集数据并运用联网直报系统报送,统计人员是否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同时要求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对联网直报业务现场操作演示。以“二有三化”清单的形式,对指导内容进行细化,做到操作规范,不重不漏,有序执法,指导到位。
三、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1、全面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根据《2017年赣榆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赣统发〔2017〕10号)工作安排,赣榆区统计局将于
2、彻底摸清统计执法人员队伍。组织开展检查证清理工作,对加强统计执法证件管理,科学有效组织统计监督检查,保障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区统计局根据省局提供的原有持证人员库,对照清理内容,认真进行清理。对不应当继续持有而目前持有检查证的人员予以收缴保存其证件。共计清理出25件需要注销的统计执法证(其中含委托统计执法证19件)。
四、工作保障情况
1、创新模式,把情景模拟带入培训课堂。在执法人员执法前,召开专题会议对统计执法业务员进行培训讲解。用情景模拟的培训形式让每个专业人员直观的了解到执法知识和执法规则,详细了解并熟练把握统计执法程序。有效的提升了培训效果,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合。
2、外聘律师,为统计法治工作保驾护航。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连云港市赣榆区四季青律师事务所的刘永杰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发挥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决策水平,有力地推进了我局统计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五、改进措施
1、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方法的宣传,让在统企业知晓其权利和义务,促使企业重视统计、支持统计、理解统计,进而支持配合统计报表工作。
2、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力度。联网直报工作要求企业统计员既懂统计业务又能熟练操作电脑。因此,我局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班,平时结合QQ群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单位统计员依法统计工作水平。
赣榆区统计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