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462/2013-00010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3-07-23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赣统发[2013]29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 | ||
时效: |
各镇人民政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自查工作做好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要求,决定成立县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谢春娟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继连 县统计局副局长
樊豹声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尚庆功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孙永生 县统计抽样调查队队长
成 员:袁堂剑 县统计局农业科科长
陈西乾 县统计局工业投资科科长
李 玲 县统计局法制科科长
成昌涛 县统计局工业投资科办事员
贾兴亮 县统计局综合平衡科办事员
王都涛 县统计局综合平衡科办事员
赵 文 县统计抽样调查队农村住户调查
科科长
李月明 县统计抽样调查队办事员
二、扎实做好全面自查工作
这次“三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省局组织抽查、国家局重点核查的方式。全面自查由县统计局统一组织进行。自查时间7月23日前,自查重点和方式为:
(一)检查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是积极争取县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或吊销、实际已经搬迁或长期停产、长期无纳税记录等,但仍在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并继续报送数据的企业;二是重点核查在库单位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限额)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调查单位库的企业;三是核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照和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二)核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一是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镇平均水平的比对,发现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据此确定重点核查的镇和企业;二是通过比对主要指标与用电量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摸清数据严重异常的企业名录,并进行真实性核实;三是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是否独立上报,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一致。
(三)检查巩固拓展“四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落实“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重点检查镇、企业执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废止违法违规文件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7月24日到7月底,省局将组建若干组到各市、县(市、区)对面上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7月下旬后,国家局将组成核查小组,赴地方和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国家对自查中未发现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请各镇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迎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切实保证“三查”工作质量
各镇、各专业要把这次“三查”作为统计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今年“四大工程”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积极、扎实开展自查工作,不放过任何薄弱环节,不留任何检查死角。县统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自查工作,实打实地找,硬碰硬地查,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对这次“三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要坚决及时进行整改。通过“三查”,真正把名录库单位查清、查实,筑牢“四大工程”建设的根基;真正把统计源头数据搞准、搞扎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真正把国家和全省关于“四大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贯彻到位、决不走样,切实维护全县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三查”工作的质量负总责。各镇要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形成自查报告。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自查报告须有参与自查人员的签名,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县统计局将对各镇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形成县级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市统计局,并报同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