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3X/2022-00015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01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 ||
文号: | 塔政发〔2022〕25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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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秋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完成全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任务,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按照“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全面禁烧”的指导思想,建立完善的秸秆收储加工和直接还田利用体系;积极拓展秸秆多种途径综合利用。围绕“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污一条河”的目标,确保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全镇秸秆、垃圾焚烧零火点。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
1、进一步强化机械化还田。农技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对在镇内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进行检查,确保还田地块每台收割机加装粉碎抛撒装置;制定切实可行的还田作业实施方案和作业技术标准,严格控制留茬高度,收割茬口10厘米,秸秆粉碎抛洒还田;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大力推广订单式、合同式作业模式。各村要切实抓好秸秆还田利用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实行专人责任制,不断提高秸秆还田质量。
2、进一步加大综禁宣传力度。各村重点位置以及田间、村头张贴宣传标语,向农户、农机手发放宣传信、告知书,组织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利用广播宣传车循环宣传秸秆综禁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努力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
3、进一步落实禁烧责任。继续全面推行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各片村将禁烧网络遍布到每一个田块,建立起“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巡查和防控体系,确保秸秆全还(离)田,不留隐患,杜绝错峰焚烧现象。禁烧期间,一旦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将相应扣罚包片责任人和村负责人保证金。其中,过火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分别扣罚包片责任人和村负责人保证金200元/处;超过50平方米的分别扣罚保证金500元/处;火情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党委会研究决定另行处理。起火后不能按时到场处置或不能有效处置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加倍扣罚。被认定为全镇第一把火的,无论过火面积大小,均一次性扣罚保证金的25%;被认定为全区第一把火的,无论过火面积大小,均一次性扣罚保证金的50%,并依据相关规定对村负责人进行纪律处理。同时,各村要切实组织好在田秸秆灭茬、离田秸秆清运、主干道禁晒禁晾等工作,连续两次提醒不能整改到位的扣罚村负责人保证金100元,连续3次提醒不能整改到位的扣罚300元,以此类推。
4、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力度。镇政府把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各村要制定秸秆综禁工作年度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确保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农技中心要做好第三方核查工作,扎实推进秸秆全量还田及其他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田间地头无秸秆堆积现象。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指挥部对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将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1、健全组织机构。镇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全镇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组织安排、督查推进、考核奖惩、沟通协调等工作。各片村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具体贯彻执行,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村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2、明确目标责任。镇政府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村级季度考核,对出现省市区第一处秸秆焚烧火点的村,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各片村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明确各层级责任人和职责。对违反禁烧规定的村,根据考核奖惩办法进行追责。农技中心负责全镇农机具的调配、监管等工作,组织协调农作物秸秆还田、秸秆留茬高度的监督,对农机标准化装备配备及作业标准、农机手规范化作业等实行监管考核。
3、强化部门联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履行本部门的职责,纪委负责按有关规定追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村负责人的责任。建管所、农路站负责县级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及秸秆乱堆乱放监管。派出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禁烧令或以各种方式阻扰、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水利站负责水源调度。安监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塔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