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3X/2022-00012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24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塔山镇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塔山镇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塔政发〔2022〕17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塔山镇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及市续会精神,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在全镇开展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现将《塔山镇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塔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塔山镇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全镇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区消委会关于印发赣榆区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童真》的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22年7月中旬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二十大”和中秋、国庆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领域安全生产行动攻坚,有效预防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唐邓邓同志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
(二)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三)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四)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五)占用中庭设置商业等使用功能;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六)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七)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八)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
三、时序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7月15日至7月20日)。各村、各部门根据辖区和部门实际,主动部署、协调推动,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人员配备,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职责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8月20日)。各村、各部门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内社会单位,按照“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的原则,做好单位“九类突出问题”自查自改工作,深入排查问题,实现“发现隐患、整改隐患、跟踪维保、解决问题”的闭环,确保场所消防安全持续稳定。开展自查时,要填写《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九类突出问题”自查(排查)登记表》(见附件1),并在8月20日前将表格报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三)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8月21日至11月20日)。各村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筹、协调各单位深入推进消防领域百日攻坚工作,分片区、分行业集中整治;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行业所属单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排出排查和整改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检查时,要对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核准,并对其自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抽查,抽查核准及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应及时填写《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九类突出问题”自查(排查)登记表》存档备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综合采取约谈提醒、抄告抄报、指导服务、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
(四)总结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30日)。各村、各部门要对本地和本行业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成立消防领域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本地、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隐患整治,强化监管协作。各村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行业部门、基层政府及网格力量任务分工,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场所。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9类突出问题。二是聚焦重点环节。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实行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三是巩固薄弱短板。深入推进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居民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建立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工作责任。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将纳入镇安全生产督导巡查重要内容,采取督导巡查、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集中攻坚,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塔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