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3X/2023-00008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06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片(村)、各部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有效遏制事故灾害发生,确保民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五一”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装备,督促落实社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塔山镇2023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安委会主任祁德志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邓邓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大检查的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三、检查方式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各片(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监管行业特点,对各行业领域区域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
四、检查范围
各片(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使用、建筑施工、旅游、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水利、电力、农用机械、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园区、厂中厂、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突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全行业领域的全覆盖检查。
五、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2023年4月27日到2023年5月3日。
检查方式为各分管领导带队以及各片(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对重点监管领域同时进行大检查的方式。
各分管领导在检查时要高度关注“苗头性”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记录、图片,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验收,并及时上报镇安委办,直至隐患全部消除完毕,做到闭环管理。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所属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式的大检查,并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六、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刻吸取浙江武义县“4·17”、北京长峰医院“4·18”起火事故教训,聚焦工业园区、分租式厂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日常安全管理,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出租方与入驻企业安全管理职责,严厉打击不顾安全的转租分租行为,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加大“九小”场所、人员聚集场所、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卫生院(包括村卫生室)、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校园消防安全、校外培训机构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整治电动车违规充电、私拉乱接电器线路、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民众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能力。(镇消防站、综合执法局、派出所、相关专委会、卫生院、各村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以及烟花爆竹方面: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使用、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压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和联合“打非”力度。要高度关注气温升高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火灾爆炸事故、泄漏引起的中毒窒息事故;要督促企业全面排查确保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都得到有效管控。(镇安监所、派出所、交警五中队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督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尤其要紧扣当前水泥、槽罐、砂石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工作,源头治超情况等。严查“三超一疲劳”和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涉摩电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五中队、塔山交通执法大队、农路站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四)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瓶装燃气换装点、工贸行业、餐饮饭店瓶装燃气安全生产使用情况,特别是切断阀、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户。(镇建设局、安监局、市监局赣马分局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五)建筑施工方面:要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严防赶工期、抢进度带来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足、“三违”、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等现象;要严格防范起重机械作业风险;深入开展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镇建设局、供电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六)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市监局赣马分局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七)校园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保障情况;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情况;校园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涉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校园消防情况等。(校园安全专委会、各中小学、幼儿园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八)电力安全方面:加强灾害天气下预防意外触电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强化产权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电力等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有针对性的安全用电检查。(镇建设局、市监局赣马分局、供电所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九)食品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包保干部要落实好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对包保干部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相关处置情况及时通报包保干部,落实闭环管理。(市监局赣马分局、食安办等部门、各包保干部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十)工贸企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镇安监局、工业办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十一)天气安全方面:强化对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在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的基础上,全面细致地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提前规划行程,主动防灾避险。要加强巡查排查,突出做好地质灾害、农村危房安全等防御工作。注意防御厂房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树木倒塌等灾害。(镇水利站、综合执法局、安监局、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十二)森林防火安全方面:由镇国土资源所、农技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统筹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节前,重点检查各村森林防灭火宣传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情况,应急值班值守情况,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各有林片(村)要紧紧围绕“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思路抓细抓实各项防范措施。各相关村护林员上岗率必须达到100%。(镇国土资源所、农技中心等部门、各相关村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片(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本次大检查作为保障“五一”期间安全的重要举措,杜绝侥幸心理,各行业(领域)根据实际,压实责任,迅速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工作。
2.创新方式,严格检查。各片(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督促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大检查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3.加强值守,突出防范。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带班、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重要岗位实行双岗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信息报告机制,全面做好“五一”期间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4.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各片(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严厉事故查处。对在大检查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的片(村)、单位,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查纠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对期间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监管部门的责任。
5.完善预案,及时应对。各片(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响应程序和应对处置措施。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应对天气和突发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6.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片(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进行督促整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于2023年5月3日前将开展大检查的相关情况(附件,领导带队检查照片、检查记录表、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等)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唐邓邓:15151225800
冯俊善:13851209098
塔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