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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65056/2023-00007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信息名称: | 关于实行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持证“一分钱”乘坐市区公交的通知 | ||
文号: | 其他〔〕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实行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持证“一分钱”乘坐市区公交的通知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关爱“三属”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市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实行持证刷卡“一分钱”乘坐市区公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各类对象。
二、实施办法
各类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刷卡“一分钱”乘坐市区公交。
三、单位职责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按规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及“三属”持证乘坐市区公交车的落实工作;“四家”合作银行负责开卡,并将所属银行卡代码提供至中国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实现“一分钱”乘坐公交事宜。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有效证件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