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19-00381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石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0-31 |
文号: | 石政发〔2019〕19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各类人身伤害和生产事故的发生,6月13日区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结合我镇自身实际情况,把“搞好夏季安全生产,保证安全度夏”确定为当前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效: | 有效 |
石政发〔2019〕19号
石政发〔2019〕19号
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各类人身伤害和生产事故的发生,6月13日区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结合我镇自身实际情况,把“搞好夏季安全生产,保证安全度夏”确定为当前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但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密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订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抓好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夏季气候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好以防台防汛、防高温等为重点的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突出对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电网、危险品储运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道路交通领域: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和监控力度,防范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2、消防领域: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3、建筑施工领域:针对夏季职业性中暑和中毒多发,要督促企业做好高温情况下的防暑降温工作,尤其是对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工人要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清凉饮料,并采取错峰施工等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4、危险化学品领域: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场所的防晒、降温和防火措施。在防台防汛期间,地处沿海沿河等临水区域、地质灾害区域内的企业要认真分析洪灾和内涝的可能性,完善设备和设施倒塌、库区及车间进水、危化品泄漏和爆炸、厂区突发断电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到位又不能确保安全的场所、设施、设备,在防台防汛期间应暂时停止生产或停止使用,并撤离全部人员。
5、工矿商贸领域:针对夏季高温,合理安排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湿度增大,极易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要督促企业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加强设施设备检查,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开展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严禁无证从事电工作业,切实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做好对有限空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的防毒知识教育,加强对作业现场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为一线作业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采取通风排气、空气置换等安全措施,防范窒息、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6、渔业船舶及港口领域:加强对渔业船舶、船员有效证件,船舶的通信、消防、救生、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的检查,加大对擅自改变作业类型,非法占用航道、锚地,渔船超员超载、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时通报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并督促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及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港口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落实整改,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防台防汛期间要督促相关单位依据水情变化情况,配备满足船舶安全靠泊要求的靠泊设施和临时系泊设施,确保船舶停泊安全;重点检查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受处置情况;加强与水利、气象部门的联动,密切关注气象和水情变化,及时调整助航设施和航行标志,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对水位超过禁航水位时,要严格执行船舶停航规定,坚决制止各种违章违规行为。
7、校园安全领域:要加强暑期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在暑期组织或举办学生夏令营、旅游、游泳等户外活动时,事前必须对教师和学生进行防溺水、防中暑、防中毒、防雷击等事故的安全常识教育,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交通和淹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各类户外泳池的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配备相应的救生设施和人员,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段水域和海域要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切实加强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强化预报预警工作机制。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全面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和落实各类事故防范措施,加强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资金到位、队伍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事故信息传递渠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检查方式及单位成员
从相关单位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由镇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成员组成:石桥派出所1人、边防派出所1人、安监所3人、建管所2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2人、海办2人、电力1人、国土1人。
五、检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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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1、开展安全检查。各村、各有关单位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对本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和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突出集中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全力督促限期整改,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