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3-0005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2年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2022年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赣榆区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围绕《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坚持“精细化”思路,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风险管控作为抓手,以精准执法作为重要手段,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风险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打造一批安全生产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高的示范企业,确保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创新工作举措,夯实企业基础
1.智云安全护航工程。一是持续推动“智云安全护航工程”实施方案,借助连云港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网上管控“5G+智能巡检”模式,推进企业关键数据的云端汇聚和在线监测;二是共享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相关数据信息,筛选、确定各镇(园区)较大以上风险企业名单,分解落实至属地镇、园区;三是力争今年底前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业企业以及存在较大风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完成网上智能巡检,明年6月底前所有存在较大以上风险的工业企业完成网上智能巡检。
2.“520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一是推进“520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创建标准,落实可视、可查、可问、可考、可控等方面要求;二是明确创建范围,突出高危行业、重点领域以及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企业,关口前移抓现场,重心下移抓班组,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创建活动;三是选树优秀班组,发挥标杆示范带头作用,各镇(园区)原则上每个行业不少于1家企业;四是强化评比考核,将不定期抽查各镇(园区)企业创建成效,在“应急365”通报工作进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高效完成治理
3.工贸企业使用危化品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设施安全监管,按照《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连应急〔2021〕111号)相关要求,核实辖区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现状,从项目准入、规范建设、责任主体、日常管理等方面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二是依据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要求,重新梳理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底数,确定重点使用企业、一般使用企业,掌握企业基本信息以及危险化学品种类、用量、工艺、储存方式等信息,建立“一企一档”、完善“两表一单”;三是指导、督促辖区内工贸使用危化品企业全部录入(更新)江苏省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四是根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苏安〔2022〕1号)相关要求,加大危化品安全管理,突出安全生产“三同时”、库房、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等重点内容,组织、督促开展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县区互查等,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抓好整改提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4.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一是按照省政府140号令要求,督促全区工业企业在第一季度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充分的辨识,并通过风险报告系统上报完善已有风险信息;二是开展风险报告线上线下巡查抽查,持续提升风险报告质量,推动企业按照要求如实报告存在的较大以上风险;三是加大风险报告专项执法力度,将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纳入深化精准执法活动重点检查内容,对未按期完成风险报告、重点行业领域零风险报告、未如实报告的企业依法处罚。
三、持续专项整治,促进工作成效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江苏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相关要求,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穿矿山安全生产全过程,非煤矿山继续保持“零死亡”;二是持续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提升,加大对边坡、运输、破碎、外包作业等安全管控,严格制定和落实开采计划,保持均衡生产,完善更新总平面布置图、采剥工程图等基础资料,确保图实相符;三是推进信息化矿山建设,加大技术力量投入,确保尾矿库和非煤矿山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有效运行,切实发挥风险预警作用,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四是做好行政许可准入条件审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汛期安全管理、“专家会诊”等工作;五是防范重点时段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确保矿山领导值班值守、关键岗位在岗在位。严把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关,严肃查处矿山不经验收擅自复工复产行为;六是强化执法检查,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开展“深化精准执法”,严查非煤矿山是否按设计方案施工、外包作业统一管理等。
6.高温熔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学习《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技术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开展铸造行业排查整治,对使用中频炉、燃气炉等熔炼设备的铸造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和抽查检查;二是持续完善有色、机械企业熔炼铸造作业企业基本信息,统计标准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地一册”;三是联合工信、发改、市场、生态等部门开展深井铸造行业联合整治,优化提升现有2家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及煤气、制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重大隐患。持续对4家钢铁企业开展整治,引导提升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的安全防控技术水平。
7.粉尘涉爆专项整治。一是完成粉尘涉爆三年专项整治任务,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粉尘涉爆企业三年专项执法全覆盖,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二是开展粉尘涉爆专项整治质量“回头看”,对单班作业涉粉人数30人以上的粉尘企业和单班作业1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三是加大粉尘涉爆安全防控技术运用。继续推动粉尘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降低产尘量,减少产尘环节,大幅压降单班作业涉粉人数,达到“减人降尘”的目标。
8.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一是结合专项整治、执法检查、5G+智能巡检、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等工作,进一步核实辖区有限空间企业数、有限空间数,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地一册”;二是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实施许可审批制度,重点加强酱腌蔬菜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加工,羽毛(绒)加工,纸浆制造、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和存在污水处理池企业的安全监管。
四、重抓防控体系,提升本质安全
9.重抓十五条硬措施贯彻执行。一是认真学习宣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和江苏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以过硬措施、严实作风全面压实责任,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是借助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对照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50项重点检查内容,督促各镇(园区)、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对重点地区采取特殊督导帮扶措施;三是及时梳理汇总查找的问题和面上共性问题,逐一分析人、设备、操作规程、作业环境等主要安全因素和重要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条一条抓落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
10.重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一是统计梳理区内标准化企业底数,摸清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存在粉尘涉爆、使用危化品、存在较大以上风险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达标创建情况;二是推动标准化提档升级,争取一级标准化企业有突破,二级标准化企业数量明显提升,三级标准化规上企业、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小微企业安全达标扩面提质;三是推动企业自主开展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深度融合,合并运行双促进。
11.重抓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为服务机构和企业搭建更优平台,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到企业安全服务工作中,鼓励各镇(园区)以整体打包方式,积极购买服务,推动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开展。
12.重抓标杆企业培育。一是积极培育一批安全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原则上各镇(园区)每个行业至少选树1家示范企业;二是积极推广先进工业技术,重点选树“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企业采取湿式(法)除尘、精密铸造或超精细加工替代抛光工艺,运用“单机小型化除尘替代大型化集中除尘”,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实现粉尘关键参数和生产条件监测监控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典型示范企业;三是加大对标杆企业安全帮扶力度,建立主动上门普法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优先推荐表彰等激励措施。
13.规范“三同时”制度执行。一是规范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流程,印发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办理告知单,关口前移、源头把关,杜绝企业“带病运行”;二是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钢铁企业环保设施情况排查。三是对于2019年以来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建立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基础档案。
五、严格执法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14.保持行政执法高压态势。一是落实“深化精准执法”要求,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做到执法对象精准、事项精准、方式精准、处罚精准,推动实现执法重点更加明确、执法质量稳步提升、执法行为持续规范;二是树立“百次检查不如一次严格执法”理念,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职、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外用工管理等通用执法事项也作为必查项,助推精准执法;三是加大重大隐患力度。对因自查自纠走形式、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查处不严格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坚决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15.强化队伍业务能力提升。一是结合安全风险报告、专项治理、专项执法等工作,开展委托执法、区镇(园区)联合执法等活动;二是谋划组织开展外出考察、调研等,学习其他省市先进安全管理经验;三是积极争取省市培训资源,加大对监管人员专项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16.实行定期考核工作进展。一是及时汇编各镇(园区)工作总结及统计上报资料等,发各镇(园区);二是充分发挥“应急365”靶向作用,定期通报各镇(园区)5G+智能巡检、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标准化达标创建、事故管控等工作;三是强化日常考核评比,积极向上推荐表彰业务工作扎实、担当有为的个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