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84/2019-00009 | 信息分类: | 08 |
发布机构: | 赣马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5-24 |
文号: | 赣马政发〔2019〕29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全镇工贸行业2019年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全镇工贸行业2019年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各相关单位,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全镇工贸行业2019年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全镇工贸行业2019年有限空间作业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等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督促和引导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冶金等工贸企业全面完成有限空间再辨识再评估,建立健全分级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规作业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镇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三、整治任务
1.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要求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再辨识再评估,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分级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2.督促企业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督促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规范完善安全风险告知内容。
4.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督促企业对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含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6.督促企业制定科学有效应急方案,备齐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防止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
7.督促企业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8.督促企业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一是作业前要开展安全交底;二是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三是作业现场要进行在岗监护和安全管控;四是做好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再确认工作;
9.督促企业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时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上述规定,加强对承包方有限空间作业监督管理。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1.镇各相关单位,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要提高对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深入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辨识管控。
2.要充分利用“安全专家进企业”等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教育阶段(6月底前)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年度整治重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标准规范的专题业务培训。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防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实战演练、应急处置以及检测检验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教育培训,确保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掌握应急救援方法。
(三)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前)
1.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张贴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对自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填报《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2)。
2.各个生产经营单位于7月底前将《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工矿科存档。
(四)执法检查阶段(9月底前)
1.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附件4),按照“精准执法年”工作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行动。
2.区应急局将在我镇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部分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组织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要认真吸取近几年所发生的事故教训,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工作标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省厅已将有限空间执法列入今年重点执法计划,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要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自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 要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开展监督执法,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
(三)提升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因盲目施救、措施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等类型的事故警示教育,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镇各相关单位在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中,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关键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安全意识,防止违章指挥现象发生。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镇各单位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附件5、6、7报镇安委办。
附件: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2.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
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5.2019年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执法统计台账
6.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7.有限空间统计表
附件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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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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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及 的 有 限 空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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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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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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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炉窑:均热炉、热风炉、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退火炉、常化炉、罩式炉、沸腾炉、干燥炉、回转炉等;
2、槽罐:燃料罐、氮气球罐、重油罐、汽油罐、碱水罐、鱼雷罐、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
3、煤气相关设备设施:发生炉、管道、煤气柜、排水器房、风机房、煤气排送机间、阀门室等;
4、地坑如精炼炉地坑、铸造坑、泵坑等;
5、公辅设备设施:锅炉、锅炉过热器;空分塔、水冷塔;使用六氟化硫的高压电控室;电缆坑(井)、地下液压室、地下油库、焦炉地下室;污水处理池(井)、密闭循环水池、地下排污隧道;给排水等管道;磨机、一二次混合机、环冷风箱;脱硫塔、脱硫浆液箱、脱硫流化底仓、料仓、料斗、除尘器、烟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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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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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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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炉窑:铸造炉、保持炉、煅烧炉、铝台包、回转窑、石灰炉、熔盐炉、余热锅炉等;
2、槽罐:压缩空气储罐、真空罐、酸减罐、分解罐、沉降罐、母液罐、稀释罐、精制液体罐、煤气站电捕集罐、车载储槽、电解槽等;原燃料储罐、原料仓;
3、公辅设备设施:锅炉、除尘器、烟道;蒸汽缓冲器、压煮器、蒸发器、淋洗塔、沉灰室等;生产铝粉、锌粉雾化室等;污水处理池(井)、地下排污隧道等;煤气、给排水等管道;冷却机、磨机、脱硅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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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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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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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设备:预热器、分解炉、蒸压釜、篦式冷却机、回转窑、增湿塔、冷却机、烘干机、热风炉、立式磨、球磨机、选粉机;
2、煤气相关设备设施:电捕集、煤气发生炉及上部密闭空间、排水器室、煤气排送机间、净化设备等;
3、储库:储罐(仓)、料仓、煤粉库(仓)、筒形储存库等;
4、公辅设备设施:锅炉、管道、收粉器、喷雾干燥塔等;除尘器、烟道等;电缆沟、电梯井道等;地坑、水塔(水箱)、蓄水池、窨井、下水道、污水处理池(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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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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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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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设备:电炉、冲天炉、工频炉、精炼炉、退火炉、加热炉、燃气(电)干燥炉、保护热处理炉等;
2、槽罐:电镀(氧化)槽、酸碱槽、油槽、电泳槽、浸漆槽,储料仓、贮罐、油罐、液氨罐等;
3、公辅设备设施:塔(釜),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坑、地下润滑油室、电缆沟、电缆井等;喷漆室、探伤室、铸造坑、除尘器室等,煤气(天然气)转供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污水池(井)、下水道、窨井、地下蓄水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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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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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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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设备:玻璃窑炉、隧道窑、马蹄炉、退火炉、煤气发生炉、碱回收炉、烤炉、烘缸、汽提塔、脱硫塔、 干燥塔、蒸煮塔、氧漂塔、漂白塔、卸料塔、喷放仓、料仓、预蒸仓、反应仓、腌制池等;高压均质机、麻石除尘器、干燥机、水力碎浆机、转鼓、蒸球、喷方仓、预浸器、分离器、流浆箱、黑液槽、汽鼓、汽包、澄清器、消化器、粉碎回收容器等;
2、槽罐:原材料罐、贮糖罐、浸出罐、分离罐、浓缩罐、维持罐、糖化罐、层流罐、调浆罐、发酵罐(池)、种子罐、流加糖罐、维持罐、消泡沫剂罐、结晶罐、奶罐、储油罐、浸出罐、蒸发罐、浓缩罐、分离罐、厌氧罐、饱和罐、酒母罐、储酒罐、酸碱罐、过滤罐、搅拌混合罐、脱色桶等,冷水储槽等;
3、公辅设备设施:污水池(沟、槽)、盐液池、水处理池、沼气池(罐)、中和池(桶)、浆池等,原材料仓、恒温库、速冻库(箱)、冷库、蒸发脱水干燥房、地下泵房等,除尘器(沉降室、布袋除尘器等)、烟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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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纺织
|
1、纺纱工序:清棉设备、清梳联合机设备的混棉箱体;
2、织造工序:浆纱机、浆染联合机的烘箱部分;
3、染整工序:退煮漂联合机、烧毛机、轧染联合机、热熔染色联合机、碱减量机、液流染色机、气流染色机、经轴染色机、筒子纱染色机、绞纱喷射染色机、绞纱箱式 染色机、筒子纱射频烘干机、绞纱烘干机、成衣染色机、散毛染色机、散毛烘干机、罐蒸机等设备的封闭、半封闭烘燥箱、房部位;
4、公辅设备设施:锅炉、纺织空调系统的送回风道、除尘室、滤尘室以及消防水箱(池)、除尘地沟(道)、化粪池、蓄水池、窨井、电缆沟、电梯井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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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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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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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设备:烘丝机、润叶(梗)机、加香(料)机、滚筒干燥机、浸渍器、流化床、真空回潮机、烟丝膨胀焚烧炉、箱式储丝(叶、梗)柜;
2、公辅设备设施:香精香料配制罐、二氧化碳储罐、空压分气缸、真空罐、蒸汽分汽缸、储油罐等;消防水塔 (水箱)、锅炉、省煤器锅炉排烟管道、软水箱、除氧水箱、热力除氧器钠离子交换塔、中央空调风柜(风管)除尘器;地下电缆沟、地下室、管道阀门井;烟道、冷库、电梯井道;下水管道、地下水池、污水处理水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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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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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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窨井、下水管道、管道阀门井、电梯井道、储罐、锅炉、污水井、化粪池、粮库(仓)、冷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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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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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
|
各类井(电缆井、污水井、窨井等)、池(污水池、 化粪池、沼气池、蓄水池、腌渍池等)、地沟、暗沟、坑 道、下水道、地窖、地下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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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企业名称: 有限空间个数: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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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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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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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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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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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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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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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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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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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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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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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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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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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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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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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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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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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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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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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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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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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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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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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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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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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检测记录
|
是否按要求对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深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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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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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记录了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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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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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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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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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带(绳)、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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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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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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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救援
演练
|
是否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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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定期进行了演练,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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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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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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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是否包括:
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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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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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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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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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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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
设施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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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气体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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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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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通风换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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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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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警示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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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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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应急救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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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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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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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发包管理
|
有限空间作业承包方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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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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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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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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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作业
现场
管理
|
作业前,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告知作业方案和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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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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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测定氧含量和有害气体的含量,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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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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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空间出入口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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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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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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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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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前是否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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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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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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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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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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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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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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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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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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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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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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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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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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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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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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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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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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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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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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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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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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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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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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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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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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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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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控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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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审批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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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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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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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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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建立健全并定期完善有限空间安全台账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对企业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重要作用;若不认真执行,可能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影响企业生产运行和声誉效益,或者受到行政处罚。
2.所在点位请填写在本企业的明确位置,位置相近、类别相同的有限空间合并填写;事故类型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填写,并与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能量)相对应;凡有限空间基本都涉有限空间作业,区别仅是作业频次不同,作业频次填写方式为*次/日(周、月、季、年等);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实施作业审批,安全风险公告内容填是或否;作业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内容主要填写对应该有限空间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所配备的检测、监测等仪器设备,安全帽、安全带、口罩、呼吸器等个体防护装备,通风、通讯、照明、绳索、梯子、警示标志围栏等工具设备,空呼、担架、氧气、药物、提升及心脏复苏等应急装备。
附件4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执法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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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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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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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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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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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
|
2
|
工贸企业应当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
|
3
|
工贸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执法依据
|
执法情况
|
4
|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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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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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
|
6
|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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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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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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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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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执法情况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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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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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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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问题(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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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的第1、2、3项检查项目,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果检查时发现问题,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
附件5
2019年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执法统计台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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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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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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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时间
|
检查
人员
|
整改
指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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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
整改
时间
|
整改落实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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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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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
时间
|
复查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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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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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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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镇(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摸排底数和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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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有限空间
作业企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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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企业数量
|
酱腌菜生产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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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附属污水处理
系统的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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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有限空间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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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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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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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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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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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安全监管
部门行政执法
企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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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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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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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整改
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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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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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整顿
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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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完成整改的有限空间作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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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总数”是指本年度10月20日前排查出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总数。
附件7
( )有限空间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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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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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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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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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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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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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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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附属污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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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半密闭设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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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有限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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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有限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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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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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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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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