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1-00177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文号: | 赣财发〔2020〕16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关于成立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关于成立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财政所(经济开发区财税局)、局各科室(单位):
为做好我区中央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成立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财预〔2020〕1号)精神,现就成立我局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我局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国资办主任吴军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运春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各位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区中央直达资金工作的总体指挥和组织协调。
二、局内职责分工
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省财政厅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直达资金日常工作。
(一)预算科(政府债务管理科)。牵头拟订区直达资金工作方案,做好向市财政局备案及相关组织协调、对外公开等工作;研究提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建议;研究提出特别国债转贷资金、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资金分配建议;按要求分解下达预算指标;牵头指导对乡镇工作。
(二)国库科。参与拟订区直达资金工作方案;组织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执行监控预警规则,细化监控系统业务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三)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口资金的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和监控工作;在监控系统中导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四)财政监督科。牵头做好直达资金财政监督工作,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办公室(信息中心)。按照省财政厅信息管理部门要求,负责监控系统网络运维相关工作,确保我区直达资金监控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三、对镇工作要求
各镇财政所、经济开发区财税局要参照我局做法,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工作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积极做好直达资金系统填报工作,按规定用好直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及时向我局报送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做好我区直达资金工作。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