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5-00237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支持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支持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
(1)文件依据:《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苏政发﹝2023﹞70 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洋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渔〔2023〕15 号)。
(2)支持对象:具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
(3)支持内容:重力式深水网箱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网箱包围水体不低于 3 万立方米。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项目,单个网箱设计有效养殖水体不低于1万立方米,项目建设规模网箱包围水体不低于3万立方米。大型养殖工船项目,单船舱养结构养殖水体不低于 8 万立方米。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养殖工船原则上布设在低潮位水深不小于 20 米或离岸 10 公里以上的海域,重力式网箱布设海域水深不小于 15米。
(4)补助标准: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对重力式深水网箱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省以上财政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总造价 30%,其中省级财政最高补助 1000 万元;对新建的大型养殖工船,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总造价 15%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