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苏政发﹝2023﹞70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洋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渔〔2023〕15号)。
(2)支持对象:获批海水品种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的企业。
(3)补助标准: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0 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