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0-00341 | 信息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
文号: | 赣文体旅发〔2020〕41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举办2020年赣榆区第十二届乡音·乡韵·乡情民间文艺展演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附件下载:
202041三乡文艺展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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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举办2020年赣榆区第十二届乡音·乡韵·乡情民间文艺展演的通知
赣文体旅发〔2020〕41号
关于举办2020年赣榆区第十三届
“乡音·乡韵·乡情”民间文艺展演活动的
通知
各镇文化站:
为巩固省委巡视组巡视赣榆区重点问题整改成果,加强文体活动对群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进一步繁荣城乡文艺舞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深入打造赣榆“草根文化”品牌,培育民间文艺新人,推动赣榆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经研究,决定举办赣榆区第十三届“乡音·乡韵·乡情”民间文艺展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赣榆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各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赣榆区文化馆 镇文化站
三、活动地点:各镇
四、活动安排:
本次展演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演出(7月—10月)。每镇至少组织一台民间文艺节目进行演出,并于7月15日之前上报具体演出时间、地点。
第二阶段:集中汇演。
每镇选出2-3个优秀节目参加全区汇演。评选出参赛节目的一、二、三等奖,优秀民间团队和优秀组织奖。
五、节目作品要求1、内容健康,反映我区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面貌、新风尚、新人新事,富有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
2、参演单位要积极组织编创、排演新作品,小品、小戏、相声、快板书、声乐、说唱、三句半、舞蹈等各类文艺节目。
六、相关要求1、切实加强安全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活动。
2、各镇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届民间文艺展演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展演的排练和演出工作。
3、各镇要认真谋划,广泛发动本镇民间文艺团队创排节目;区文化馆要做好参演团队的辅导工作,指导加工打磨,努力提高节目质量。
联系人:李传龙 电话:13961317591
邮 箱:2964636065@qq.com
连云港市赣榆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