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1-00068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1-19
文号: 赣文体广旅发〔2021〕4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榆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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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文化站,局属相关科室、单位:

《赣榆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赣榆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9日


赣榆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苏政传发2020284号)、《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区政府关于印发《赣榆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发〔2021〕2号)>部署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事故,决定在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的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对全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全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规范有序、安全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现状。重点是摸清掌握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现状,包括使用的品种、方式及储存数量等。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自查,了解使用环节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二)全面整治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在组织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相关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把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压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经营单位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提高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水平。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四)全面遏制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经营单位落实“防事故、保安全”责任,管好管住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对象及重点

以全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为重点,聚焦消毒使用乙醇溶液、焊接使用乙炔、氧气、储存使用甲醛溶液、舞台使用二氧化碳等危险化学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通过排查整治,引导全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具体整治重点如下:

(一)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是否掌握危险化学品具有的危险特性和正确的使用方式,建立购买、储存、使用等情况的台账资料。

(三)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四)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时序安排

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制定下发《赣榆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整治对象及重点,明确治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对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的全面摸底和隐患排查,并形成隐患问题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有关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列出整改举措,逐条逐项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上升到制度机制层面,大幅提升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纳入全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范畴和督导内容,加强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加强与区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各镇文化站、行业业务科室、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地专项治理,确保专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镇文化站、行业业务科室、单位要组织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开展自查,填写《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表》,并在全面自查排查的基础上,整理汇总形成《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清单》,对照问题清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全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执法检查和指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处理,防止由于问题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级文旅部门要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推广经验做法,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文化站、行业业务科室、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表》、《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清单》报至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邮箱1210707188@qq.com)。2021年至2022年6月,每月25日前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具体举措等及时上报。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定期向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送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具体举措及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