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315/2019-00005 | 信息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城西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3-30 |
文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完善村集体资产清理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村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对全镇各村土地承包合同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使其更加规范化、合法化。
一、土地承包合同清理范围
1、清理确权颁证土地之外的所有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
2、清理是否签订书面合同;
3、清理承包期限过长的合同(超过土地二轮承包期限);
4、清理承包价格显失公平的合同;
5、清理承包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合同;
6、清理拖欠承包费的合同;
7、清理不规范的合同;
8、清理其他侵占、霸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
二、充分发扬民主
各村要坚持依法规范和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开好村民议事会,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全面梳理每一份承包合同。理清每一块地的承包人、承包期限、承包价格、承包费缴纳情况等。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依法依规给予变更或撤销;对不规范的合同给予完善,对没有合同(口头合同)的协商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对拖欠承包费的合同予以坚决清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责任
各村支部(总支)书记,是完善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会、各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要密切配合,在清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要公平、公正、公开,对隐瞒不报,工作不力,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一律追究责任;对涉嫌侵占集体资产,霸占集体资源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凡涉黑、涉恶、涉霸、涉赖的转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城西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