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315/2019-00005 信息分类: 30
发布机构: 城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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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完善村集体资产清理的通知

关于开展完善村集体资产清理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330日至430日对全镇各村土地承包合同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使其更加规范化、合法化。

一、土地承包合同清理范围

1、清理确权颁证土地之外的所有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

2、清理是否签订书面合同;

3、清理承包期限过长的合同(超过土地二轮承包期限);

4、清理承包价格显失公平的合同;

5、清理承包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合同;

6、清理拖欠承包费的合同;

7、清理不规范的合同;

8、清理其他侵占、霸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

二、充分发扬民主

各村要坚持依法规范和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开好村民议事会,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全面梳理每一份承包合同。理清每一块地的承包人、承包期限、承包价格、承包费缴纳情况等。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依法依规给予变更或撤销;对不规范的合同给予完善,对没有合同(口头合同)的协商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对拖欠承包费的合同予以坚决清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责任

各村支部(总支)书记,是完善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会、各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要密切配合,在清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要公平、公正、公开,对隐瞒不报,工作不力,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一律追究责任;对涉嫌侵占集体资产,霸占集体资源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凡涉黑、涉恶、涉霸、涉赖的转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城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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