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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来源: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访问量:

兹有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予公告,声明作废。

遗失作废执法证信息如下:持证人姓名:邹栋,执法证号:10070317072,江苏省人民政府监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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