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7


根据前期拟注销公示及相关法定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委已依法对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九里卫生院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作废,机构主体诊疗执业资格终止。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一审:杜柳铭 二审:陆晓洋 三审: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