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2-0040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赣榆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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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

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现将赣榆区2021年相关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调查范围

排放源统计系统中,工业源的调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电力、热力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其中,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不包括企业内部自建自用废水处理厂)。

二、数据分析

(一)区域总体情况

1.调查对象数量

2021年,全区共筛选44家重点调查单位,其中39家工业企业、5家污水处理厂。

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全区环境统计调查单位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34.693吨,氨氮排放总量2.638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697.144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829.8吨,颗粒物排放总量1188.127吨。

(二)工业源

1.工业源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

2021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15.884万吨,全区工业源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34.693吨,氨氮2.638吨,总氮34.455吨,总磷0.735吨。

2.工业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2021年,全区工业源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697.144吨、氮氧化物1829.800吨,颗粒物1188.127吨。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2021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1.590万吨,综合利用量214.94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01769万吨),处置量12.450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危险废物产生量2.175万吨,利用处置量2.175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07577万吨、送持证单位量0.912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2021年,全区重点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家,为5家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量2142.856万吨,工业废水处理量708.691万吨。主要污染物去除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545.227吨,氨氮539.818吨,总氮450.465吨,总磷163.33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