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2-00352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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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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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之规定,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吊销以下违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货运经营者应将其被吊销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回赣榆区行政审批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业户名称

车牌号码

道路运输证号

案件登记号

朱孔尚

苏GT2021(黄)

连320707232032

赣交道罚字【2022】00149号

孟令江

苏GL7185(黄)

连320707220886

赣交道罚字【2022】00148号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