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1-0051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8-16 |
文号: | 赣交〔2021〕103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榆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区交通工程疫情防控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赣榆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区交通工程疫情防控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区交通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1]342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工程疫情防控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交通工程疫情防控工作大排查活动。特制定《赣榆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区交通工程疫情防控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6日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区交通工程疫情防控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度、机制落实落细。各单位对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立行立改。
二、排查内容
(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1]342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工程疫情防控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落实情况。
(二)全面强化人员核查管控,最大限度进行精准核查,做到不漏一人。监督、指导各项目严格进行封闭管理,各工地人员不得离开工地,同时近阶段不再新进人员。对项目所有在岗人员近期行程、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情况进行全覆盖清查,对近期从外地返回的人员,要落实主体责任筛查重点人员并督促立即向所在社区和主管部门报备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杜绝失管漏管现象。
(三)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1、重点检查生活区(特别要关注工人宿舍、食堂、浴室、厕所)有没有进行大扫除,一天2次消毒,是否做好消杀记录;2、要求出入口负责验码、测温、登记的人员必须是总包项目部人员,不得安排民工负责;3、出入口负责测温登记人员应对测温熟练操作,373度以上为体温异常人员;4、是否查验健康码、行程码;5、是否知晓黄码人员处置措施:6、在工地医学观察的人员应单独居住、用餐、使用单独卫生间。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建设单位自查自纠(8月16-18日)
各建设单位根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行动部署对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明确责任人、监督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二)行业主管部门抽查(8月19日)
在建设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执法大队对照行动内容抽取部分项目进行检查。
(三)总结提升(8月20日)
各有关单位针对被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将排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由各单位统一负责报送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大排查活动是落实省、市、区相关要求,推进做好全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综合服务中心、公路中心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对所辖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开展逐一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区交通运输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督促企业限时整改,确保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相关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yqjtjzhjhk@126.com。
(联系人:杨姗姗,联系电话:8626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