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1-0051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7-16
文号: 赣交〔2021〕67 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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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区交通运输系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赣榆区交通运输系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赣榆区交通运输系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6日


赣榆区交通运输系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和“信用交通省”创建要求,对照《江苏省交通运输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及《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统领,坚持从管理向治理转变的改革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加快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建设交通强国江苏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基本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记录、共享、应用等落实制度和执行标准基本完善,重点领域和环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产品应用、联合监管与惩戒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效。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在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交通运输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满意率不断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应用,落实全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共享等管理责任,实现与省、市、区信用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按照权力清单和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建立行政管理对象的信用信息档案。落实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信用主体标识信息,加强违法违规失信信息的记录与归集,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常态化和标准化。

(二)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评优评先等环节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视情节实施惩戒,并将失信信息及时录入信用档案。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积极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交通执法、建设监管、运输市场等领域信用评价工作,探索开展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布,并推动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四)大力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在行政管理中嵌入交通信用信息的使用和信用状况的审核环节,有效应用交通行业信用信息。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差异监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五)健全事后信用奖惩机制。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联合奖惩的对象清单、措施清单,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联合奖惩工作。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予以支持或限制。对守信主体加大信用激励力度,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提供便利化公共服务;对失信主体实行失信处罚等惩戒措施。

(六)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条件、标准和程序。畅通信用修复渠道,鼓励失信主体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失信信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及时更正或撤销有误信息,为信用监管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

(七)探索第三方参与交通信用监管工作。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行业市场主体特定领域信用评价以及备案工作,对行业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开展信用评价、信用调查。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申请政府公共资源分配等行政管理中,优先使用或鼓励市场主体运用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信息以及产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市区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管理指导,定期召开信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局法规科牵头协调实施,局机关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各单位共同推进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单位依据职责负责行动方案的具体推进工作,按照省、市、区信用办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人、落实到人。要将信用管理与部门业务工作充分融合,扎实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类监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工作,及时报送信用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和信用信息。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及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理念,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形成行政管理与信用管理的双促进、双驱动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