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5-0020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5年度赣榆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2025年度赣榆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为持续推进我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源头违法超限超载现象,根据《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文件要求,区政府组织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了2025年度重点货物装载源头排查工作。按照“应列尽列”的原则,结合我区治超工作实际,确定《2025年度赣榆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现向社会公示,接受行业部门和社会监督。
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政府(园区)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督导新纳入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安装治超平台企业端设备设施,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安装工作,并100%接入市级治超监管平台,实时传输称重监控数据和记录。对已安装治超平台企业端的要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要强化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将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出厂车辆是否超载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定期检查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促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规范装载配载货物,如实登记车辆证件信息、计重、开票、签发运单,从源头上遏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附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