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1-00277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文号: | 赣交〔2021〕31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春雷行动”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基层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非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五一长假在即,加上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和经济形势的不断复苏,近期很有可能迎来一轮旅客出行高峰,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赣榆交通运输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春雷行动”,严厉打击“两客一危”非法营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无经营许可或超越经营许可范围、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两客一危”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二、时间安排
4 月2 日—5 月21 日,为期50 天。
三、整治内容
(一)强化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智能研判和打击。省交通运输厅运用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研判3 月1 日-3 月30 日高频进出我省高速公路的本省籍7 座以上和外省籍10 座以上的待核查车辆,交通执法大队要重点针对省厅核查出的连云港客车进行核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控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出入口、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重点客源集散地等设立联合检查点,强化路地联动、统一行动。对经现场核查、函调、微信、电话、短信等核实属于非经营性的车辆,按规定加入“白名单”;对经检查发现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暂扣。按照省厅要求,要在4 月30 日前完成待核查车辆清零任务。
(二)开展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白名单回头看。运用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对前期核查过的疑似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再研判,防止已经研判过的车辆重新开展非法营运;对省厅在全省“白名单”库随机抽查的车辆,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与其他市、县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进行交叉互查。交通执法大队要重新审核研判确认其是否为非营运车辆,对继续纳入“白名单”的车辆,应将车主提供的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上传至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
(三)开展“天网一号”集中日行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对收费站口拦截下的待核查名单车辆进行现场核查。收费站发现“黑名单”车辆后,现场交警人员进行拦截,引导车辆在收费站出口广场临时停靠等待处置,并做好后方车辆引导,现场驻点交通执法人员负责对被拦截“黑名单”车辆进行核查。
(四)探索对危险货物非法营运的研判机制。积极协调工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部门,完善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强化电子运单、公安交管数据以及装货人“五必查”档案等数据分析,探索对危险货物非法营运的研判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托运人委托无相关资质的企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装货人未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落实装货“五必查”的行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挂靠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落实对非法营运的违法惩戒。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一律实施暂扣,并按规定严格实施处罚。对查获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驾驶员实施行业禁入,三年内不得准予其申领交通运输经营许可和从业资格,并且不得担任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车辆要抄告车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变更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要积极协调司法部门,做好危险货物运输非法营运的“行刑衔接”,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运输危险物品被交通运输部门查实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驾驶员,严格按照《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计记分管理办法》和信用管理办法,实施记分和信用管理。
(六)建立对非法营运的有奖举报机制。要同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完善非法营运有奖举报机制,及时通过行业门户网站、专线电话、微信微博客户端等途径向社会征集非法营运投诉举报线索,鼓励广大社会群众共同参与非法营运治理。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对于确认查实的举报线索,及时给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深化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严格落实打击非法营运的各项工作,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运输市场,为建党100 周年献礼。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春雷行动”,局里将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张文海,副组长:邹维华,成员:房东、董镭、尚磊、吕秀文、盛晓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打击本次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要合理制定行动具体的执法计划,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合作,责任到人。
(三)规范行政执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到打击非法营运事实认定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综合运用地方新闻媒体、交通广播、在收费站、服务区悬挂标语等方式,充分宣传此次行动,营造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老百姓和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要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运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认识到乘坐“黑车”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黑车”,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生存空间。对非法营运的乘客开展风险教育,妥善做好接驳运输组织等工作。
(五)强化信息报送。要加强行动数据统计汇总,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每周四前按照上级要求报送非法营运车辆核查情况,5 月25 日前报送“春雷行动”总结。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