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2-00002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20
文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文件下载: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阅读次数: 字号:【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着力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部计划

1、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2、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3、对道路运输货物经营者(普货、专用、大件)经营行为的检查

4、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的监管

5、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检查

(详情见计划表)

二、联合计划

1.对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联合检查;

2.对网约车、巡游车平台公司检查;

3.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的联合检查;

4.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检查;

5.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6、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详情见计划表)

三、职责分工

局政策法规科是双随机监管的牵头科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责任,负责各自领域双随机监管的工作开展及督查等相关工作,根据计划确保序时推进,全面完成年度双随机监管任务。

四、完成时限

我局所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1、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附件1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任务名称

检查事项

抽取比例

检查层级

抽取层级

牵头科室

1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100%

区局

区级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10%

区局

区级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3

对道路运输货物经营者(普货、专用、大件)经营行为的监管

对道路运输货物经营者(普货、专用、大件)经营行为的检查

10%

区局

区级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4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100%

区局

区级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5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管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检查

10%

区局

区级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附件2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联合抽查领域

发起部门

参与部门

检查对象

抽取数量

牵头科室

1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的联合检查

区交通运输局

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客运站

15%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联合检查

区交通运输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10%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联合检查

区交通运输局

区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10%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4

网约车、巡游车平台公司联合检查

区交通运输局

区公安局

网约车经营者

30%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5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许可证情况进行联合双随机检查

区交通运输局

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

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15%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6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区交通运输局

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

15%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