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2-0000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着力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部计划
1、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2、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3、对道路运输货物经营者(普货、专用、大件)经营行为的检查
4、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的监管
5、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检查
(详情见计划表)
二、联合计划
1.对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联合检查;
2.对网约车、巡游车平台公司检查;
3.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的联合检查;
4.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检查;
5.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6、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详情见计划表)
三、职责分工
局政策法规科是双随机监管的牵头科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责任,负责各自领域双随机监管的工作开展及督查等相关工作,根据计划确保序时推进,全面完成年度双随机监管任务。
四、完成时限
我局所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1、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附件1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事项 |
抽取比例 |
检查层级 |
抽取层级 |
牵头科室 |
1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0% |
区局 |
区级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2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区局 |
区级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3 |
对道路运输货物经营者(普货、专用、大件)经营行为的监管 |
对道路运输货物经营者(普货、专用、大件)经营行为的检查 |
10% |
区局 |
区级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4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
100% |
区局 |
区级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5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管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检查 |
10% |
区局 |
区级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附件2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联合抽查领域 |
发起部门 |
参与部门 |
检查对象 |
抽取数量 |
牵头科室 |
1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的联合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客运站 |
15%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2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联合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
10%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3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联合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
10%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4 |
网约车、巡游车平台公司联合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公安局 |
网约车经营者 |
30%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5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许可证情况进行联合双随机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 |
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15%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6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 |
15%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