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4-00028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机构: | 赣榆教育在线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朝阳幼儿园正式设立的批复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朝阳幼儿园正式设立的批复
邵保国:
你报送来的《关于设立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朝阳幼儿园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通过我局对所报材料的审核和墩尚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实地考察评估后认为,你园的办园条件及报送的材料符合规定要求,所举办的“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朝阳幼儿园”校舍建设可以满足大、中、小单轨制办园规模使用要求,主要办学基础条件达到市级及以上优质幼儿园建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朝阳幼儿园”正式设立,幼儿园性质为普惠性幼儿园,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希望你园在今后的办园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申请的办学规模招生,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同时,请你园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登记机关的有关要求,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材料。
特此批复。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