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93/2022-00163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机构: | 赣榆教育在线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政策解读】《赣榆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解读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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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赣榆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赣榆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现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招生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布局结构,着力扩大公办教育资源,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全力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确保起始年级无大班额现象。
2.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小学招生对象: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我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3.如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确保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统筹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少年“一个不少”入学,积极接纳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完善控辍台帐,落实保学举措,强化动态监管,提高工作成效。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是什么?
民办中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域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域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5.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争抢生源,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公办、民办学校必须做到招生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强化招生统筹与计划指导,民办学校招生全面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学校不得跨施教区招生,民办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6.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考试招生吗?
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学校均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班、课程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
7.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登记报名怎么进行?
遵循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和房产(或不动产权)证相一致原则,在7月1—7日内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户口簿、房产(不动产权)证和流动人口提供的有效居住证、租房契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原则上在今年6月30日前。
所有学校在公开招生政策要求、施教区范围、报名办法和程序同时,要积极宣传和指导学生、家长注册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网上信息登记后依照招生学校要求携带户口簿、房产(不动产权)证等进行现场确认。因身体方面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向区教育局初教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进行核验备案。
8.入学报名信息采集有哪些要求?
遵循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和房产(或不动产权)证相一致原则,在7月1—7日内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户口簿、房产(不动产权)证和流动人口提供的有效居住证、租房契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原则上在今年6月30日前。网上信息登记后依照招生学校要求携带户口簿、房产(不动产权)证等进行现场确认。因身体方面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向区教育局初教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进行核验备案。
9.公办学校怎样招生?
各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10.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确认后可以更改志愿学校吗?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在提交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11.民办学校招生在什么情况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2.如何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安全性?
7月8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提取报名人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对所有报名学生以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于7月12日集中组织电脑派位工作,督导、监察部门及新闻媒体、学生家长代表等参与和监督,并全程录像。未被派位录取的,由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兜底接纳;已被派位录取但又放弃民办学位的,原则上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13.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已实施多年,技术成熟,操作规范,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录取结果现场公布,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14.如何获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现场公示录取结果,学生及家长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15.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安排入学?
未被派位录取的,由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兜底接纳;已被派位录取但又放弃民办学位的,原则上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16.入学优待政策涉及哪些群体?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17.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要求?
根据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各招生学校要公平公正地开展“阳光招生”,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学区招生,严禁接收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复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要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对招生过程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18.如何加强招生工作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推进违规办学行为工作督查和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一切与入学挂钩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扣减诚信招生保证金、削减次年的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公办学校违规招生,或参与、配合违规招生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其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