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593/2017-00125 信息分类: 10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7-11-22
文号: 赣教字〔2017〕86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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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专校,实验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省消委会《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连云港市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现将《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校(园)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连云港赣榆区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连云港市教育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教育系统火灾防范水平,消除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加强检查和督导,区教育局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陆建国

副组长:秦泗营

  员:各中小学、中专校、实验学校校长,实验幼儿园园长,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日常工作,刘荣方同志兼任办公室王任,联系电话:86991878

三、工作重点

各学校(幼儿园)分类研判现存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通过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责任。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以《消防安全检查要点》为依据,各学校(幼儿园)重点按以下内容逐一排查:

1.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2.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3.是否有应急灯,应急灯能否正常工作。

4.教学楼、宿舍楼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5.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能否随时发挥作用。

6.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小卖部、宿舍、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7.相关人员能否熟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对照《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幼儿园)是否全面开展电器产品购买使用、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9.是否落实重点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

10.宿舍是否有专门的宿管人员值班管理,火灾疏散是否有完备的预案。

11.宿舍有无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看书现象,有无宿舍内吸烟现象。

12.对出租房屋是否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二)做好消防教育的宣传,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落实消防宣传进学校,加强平时和假期消防安全教育,做到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覆盖面,对宣传内容进行提档升级。

1.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消防法纪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

2.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火灾施救和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师生预防火灾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方法和逃生自救本领,努力将火灾发生的几率和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积极参与“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家校通”、“家长微信群”等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3.充分发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主渠道作用,利用学生这一纽带,把消防教育向家庭、向社区延伸,在他人受到教育的同时,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自我教育。

4.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区教育系统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2017 年11 月20 日前 )

1.各学校(幼儿园)及时安排召开会议,传达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2.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广播、板报、标语、校信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的目的意义,营遣浓厚安全防火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20171121至全国“两会”结束)

1.各学校(幼儿园)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各镇中心小学成立检查组,对所属村级完小、办学点、幼儿园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重点复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令冬明春防火自检自查情况,消防安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逃生演练情况。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或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区教育局将会同区消防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对全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学校(幼儿园)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研究落实自查和宣传工作,把开展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精心组织,迅速行动。

(二)齐抓共管,明确责任。各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职责,并制定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办法。要切实建立火灾隐患档案管理制度和单位主要领导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日常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尤其是有住宿学生的学校,要设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师生安全。

(三)认真自查,坚决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内的每一个房间,每一个部位实施地毯式拉网排查,坚决不留死角,在本次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要把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并迅速采取坚决果断、切实可行的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供保障。

(四)严肃纪律,确保实效。方案下发后,各学校(幼儿园)领导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方案精神落到实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对认识不清、行动迟缓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或酿成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校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 1120日前 报区教育局安全办(联系人董洪杰,电话86991878),自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