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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4276593/2018-00093 | 信息分类: | 10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11-23 |
| 文号: | 赣教职社〔2018〕21号 | 重点领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筹设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口幼儿园的批复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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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设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口幼儿园的批复
关于同意筹设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口幼儿园的批复
宋忠达:
你报送的《关于申请在青口镇宋口村筹设“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口幼儿园”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通过考察认为,你申请在青口镇宋口村筹设“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宋口幼儿园”,符合该村及周边村庄儿童就近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符合该区域内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经研究决定,同意你筹设该幼儿园,并使用“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口幼儿园”为该幼儿园名称。
该幼儿园在今后的筹设过程中,要根据筹设方案,严格按照相应的建设规模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指标保质保量地施工建设,同时做好各项筹设配套工作,确保建成的幼儿园符合省级优质幼儿园的标准。幼儿园筹设完毕,要及时报告我局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达到相应标准方能批准正式设立。
特此批复。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