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2-00272 | 信息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3 |
文号: | 赣医保〔2022 〕18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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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郑杜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合理机制以维持新农合费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5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49号)精神,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40元,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城乡居民医保在个人缴费增长的同时,国家各级财政补助也在相应增长,2018年个人缴费180元、财政补助了510元,2021年个人缴费300元、财政补助了610元,2022年个人缴费340元、财政补助了640元。与个人缴费相比,在整个居民医保的筹资结构中,财政补贴占了大头,也进一步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各种医疗待遇。事实上,多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一直低于国家和省里要求的标准,在全省属于最低的。
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上报市局建议采纳。
(联系人:董虹池 联系电话:80206608)
连云港市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