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2-00274 | 信息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3 |
文号: | 赣医保〔2022 〕20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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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肖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卡报销额度有待改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连医保[2019]11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112号)精神,自2020年1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施统一的征缴及待遇政策。您提出的“每人每年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依然为50%和门诊报销每年400元”是全市统一的门诊统筹政策,我区无权限单独制定政策。
对于您反映的“部分病人可凭县级以上有慢性病的病历可以办慢病卡,但这个非常不方便。”问题,目前我区已执行各镇卫生院凭本院检查证明材料均可办理慢性病待遇的政策。
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将上报市局建议采纳。
(联系人:董虹池 联系电话:80206608)
连云港市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