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1-00529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7-26 |
文号: | 赣交〔2021〕96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政协第一届五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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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关于区政协第一届五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英成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部分乡村道路口建筑物、树木遮挡视线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乡村道路的规划、建设以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农村公路绿化由镇人民政府配套实施。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乡村道路在规划、设计、建设中均按照相应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执行。建设项目交工时道路的交叉口视界、视距、通视角等需符合设计要求。您提出的存在遮挡视线的树木、农作物等应该是地方政府在后期配套绿化时未规范种植、后期道路养护管理及修剪不到位导致。
下一步,我局将参照您的提案内容,督促地方政府对乡村道交叉口绿化进行优化,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及时修剪树木,清理沿路农作物,持续打造平安美丽乡村路。
(联系人:刘裕贤 联系电话:18262770828)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