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5-00302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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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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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

一、细化监管责任,强化事前风险防范。根据全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年度检查的频次、覆盖率、行政执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关键目标。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展GSP符合性检查、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并将开展互联网销售的企业纳入重点互查范围。全区现有药品使用单位701家,药品零售企业542家。2024年,新建档药品零售企业21家,完成日常监管药品413家、医疗器械411家;完成不良反应监测2460例;完成市级药品抽样140批次、市级化妆品抽样9批次、省级医疗器械抽样6批次;牵头联合区卫生健委、区城管局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综合查一次”事项7家,配合区医保局对13家定点零售药店跨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市局完成药品零售使用单位监督抽查10家。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行业重点领域和监管薄弱环节。组织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重点围绕药品购进渠道、处方药销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药品仓储物流管理、疫苗储存配送等五个方面;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依法加大对右美沙芬等的滥用以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专项检查;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严格按照集中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委托的药品网络零售配送企业进行检查抽查。充分发挥大市场监管体制优势,综合运用监管检查、网络监测、稽查执法等力量资源,主动加强与卫健、医保、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药品销售监管合力。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