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4-00300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文号: | 赣交〔2024〕72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4年度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补充抽查计划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度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补充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8日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补充抽查计划
为持续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赣榆区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47号)《关于转发 《关于做好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连双随机联席办(2024)5号)等文件精神,补充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职责分工
局政策法规科为“双随机、一公开”牵头科室,负责制定计划,执法大队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统筹协调及检查工作,根据计划确保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
二、完成时限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
附件:
2024年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补充监管计划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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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数量 |
检查频次 |
检查层级 |
责任处(科)室 |
1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检查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行政检查 |
区内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
现场检查 |
1.对5辆车以上的抽取5%;2.对5辆车以下的抽取1% |
1.对5辆车以上的抽取14家;2.对5辆车以下的抽取94家 |
1次/年 |
区级 |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检查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检查 |
区内维修企业 |
现场检查 |
1.对一、二类维修企业抽查15%;2.对三类维修企业抽取10% |
1.一、二类维修企业抽取4家;2.三类维修企业抽取28家 |
1次/年 |
区级 |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