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1-00292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1-01-12
文号: 赣工信发〔2021〕6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分片包干督查指导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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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分片包干督查指导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分片包干督查指导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赣工信发〔2021〕6号

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防控办要求,经研究,建立春节期间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片包干督查指导制度,牵头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分片包干具体抓好工作落实。

一、主要职责

1.指导各镇(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查检查各企业建立健全防控工作台账,建立防护管理制度、明确防控工作责任人,建立隔离场所。

2.指导各镇(园区)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和集聚。建立健全企业重点人群(外出人员等)信息登记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连人员信息登记,保持适量防护物资储备。

3.指导各镇(园区)配合相关部门,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如有发现疫情必须及时报给区疫情预防办和区企业防控组,及时落实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4.指导各镇(园区)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宣传指导,引导企业职工结合自身意愿,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

5.根据市防控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的通告》通知要求,指导各镇(园区)督促企业落实好科学佩戴口罩,重视货品防疫,规范就医习惯等各项个人防控措施,加强科普宣教与个人防护,做好企业职工健康监测工作。

二、相关要求

1.对于所分配包干区域,从现在开始,每周开展一次现场督察检查(原则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进行现场督察),现场督察情况及时反馈局工业运行科。

2.指导各镇(园区)做好防控工作,将第一部分“主要职责”内的防控要求传达到各镇(园区),要求各镇(园区)提高政治站位,指导辖区内企业切实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3.指导各镇(园区)做好防疫宣传工作,要求各镇(园区)根据市防控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的通告》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好各项个人防护措施,同时鼓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鼓励企业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做好春节期间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连云港市赣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