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2-00221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文号: | 赣双联办〔2022〕4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市场监管领域 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赣榆区市场监管领域
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
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赣榆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沈晓波 电话:13775433680
附件:赣榆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
赣榆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 24 日
区有关部门名单
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广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水利局、区邮政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气象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司法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宣传部(网信办、新闻出版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国人民银行赣榆支行
赣榆区市场监管领域
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市场监管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助力我区高质发展,结合我区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实际,现就我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如下计划(各部门本级制定、本级开展和部署下级开展的检查任务,以及部门联合的检查任务):
一、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法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和工作实际,做好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计划任务制定、“一单两库”的动态维护、任务抽取和回填公示等工作,确保我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科学统筹事中事后监管任务
区有关部门要在完成上级计划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级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报送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区各部门的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具体任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对于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临时性监管计划任务。全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检查任务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做好“一单两库”的动态维护
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各自监管领域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抽查检查(双随机)模块的“一单两库”建设。按照省“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梳理标准,在省对应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监管工作实际,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监管事项清单并做好清单的维护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检查对象变动、执法人员调整等情况做好动态维护。
四、依法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区有关部门要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各自监管领域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落实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以及上级交办工作等,需要开展的专项整治任务,涉及双随机抽查事项的要以双随机方式开展,以进一次门、办多项事的原则,涉及多部门的整治任务,尽可能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切实减少涉企检查数量。对于未列入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的,可以由发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临时性部门联合抽查。
开展双随机抽查要严格按照《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前,发起部门应当会同参与部门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制定检查方案,由发起部门负责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抽取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打印检查表,由发起部门执法人员担任联合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工作。
及时承接上级下发的双随机监管任务。区有关部门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及时承接省、市下发的双随机抽查任务,上级下发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由上级牵头部门对应的下级部门负责牵头承接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抽查检查工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各部门在检查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五、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创新
一是运用高新技术实现智慧监管。积极发展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推动非现场监管数据与监管对象关联,逐步实现自动识别、自动预警、自动派送、实时处置、自动反馈。各部门要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进一步探索重点领域的非现场监管,实现与现场监管的互补作用。二是深化数据应用推进共享共治。打通政府工作平台与第三方平台,融合政府部门、互联网等相关数据,实现监管者、经营者、消费者多方数据共享,推动监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全区监管工作“一张网”,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三是探索分级分类实行差异化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开展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确定抽查对象、比例、频次,对信用状况好、风险程度低的适当减少抽查,对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一般的进行常规抽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程度高的加大抽查力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加强双随机检查工作督导落实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近年来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重要督办内容。区有关部门应当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推进及时、开展有序。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区有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开展“双随机”监管情况督查指导。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促进监管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执法。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各部门要加快完善监管执法领域尽职免责办法,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对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履行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出现问题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