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3-00123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3-29
文号: 赣双联办〔2023〕5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榆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的通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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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赣榆区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以下简称《联合监管计划》),现将《联合监管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不断强化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是省政府发文明确的全省统一跨部门联合检查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是省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的重要支撑,具有证照联动、联合惩戒、双随机抽查、联合监管等功能,是政府多部门协同联动监管平台。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平台应用,依托平台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发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实现监管数据全程留痕。双随机移动监管APP作为平台的配套工具,具有信息查询、结果录入、现场采集等功能,各部门要做好推广使用,实现“指尖管”“掌上查”,为执法人员减负赋能。

二、深化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协作机制。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是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有效途径,各部门要积极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凡是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合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一般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各级要积极探索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统一组织实施。要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类专项整治任务,对投诉举报多的热点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关切问题。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协同核查,依法依规处理,既要做到应查必查、有效处置,又要防止多头检查、重复处罚。

三、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方式创新。

各部门要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积极探索创新跨部门联合检查的领域和方式,推动实现“综合查一次”,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深化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管,探索跨区域联合监管,推动检查结果互认、监管信息共享,形成综合监管闭环。根据联合监管对象的属性和风险特点,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监管需要的信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合理确定联合监管的对象、比例和频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区块链等新型技术,积极探索非现场联合监管应用场景,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多维数据分析,快速有效协同处置问题,提升跨部门联合监管智能化水平。完善监管对象抽查模式,全面推行“汇总取重”工作法,将各部门分别抽取的监管对象名单汇总比对,对重复抽到的监管对象实施联合检查。

四、统筹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开展。

各部门要做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各项保障,加大相关经费保障。严格按照《联合监管计划》组织开展本年度联合检查,各项检查任务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年度《联合监管计划》之外,如需开展联合检查任务,应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检查。各类专项整治涉及的联合检查要纳入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健全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范围,使部门联合双随机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各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推进及时、开展有序。

附件:赣榆区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

赣榆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区有关部门名单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赣榆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金融办、区委宣传部、赣榆税务局、区烟草公司、区气象局、区邮政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人民银行赣榆支行、区消防救援支队

赣榆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附件(部门联合监管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