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7115/2018-00042 | 信息分类: | 02 |
| 发布机构: | 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09 |
| 文号: | 赣价发〔2018〕34号 | 重点领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博雅高级中学学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览: | 你校《申请提高学生培养费标准》已收悉 | ||
| 时效: | |||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博雅高级中学学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博雅高级中学
学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赣榆区博雅高级中学:
你校《申请提高学生培养费标准》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和《连云港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连价费字﹝2010﹞153号)等文件规定,根据你校办学成本,同意对你校高中学生学费收费标准进行备案,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高中学费备案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0元。
二、上述备案的学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你校接到通知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利用公开栏、公示牌等,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物价局
201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