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7115/2016-00020 | 信息分类: | 02 |
| 发布机构: | 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2016-07-28 |
| 文号: | 赣价规〔2016〕14号 | 重点领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览: |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字﹝2009﹞187号)和连云港市物价局《连云港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 | ||
| 时效: | |||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
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字﹝2009﹞187号)和连云港市物价局《连云港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连价费字﹝2010﹞153号)等文件规定,通过对你校住宿费成本监审等定调价程序,经研究决定对你校的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住宿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学期24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60元。
二、上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16年秋季开始执行。
三、你校接到通知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利用公开栏、公示牌等,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物价部门、教育部门的检查。
连云港市赣榆区物价局
201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