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7115/2018-00023 | 信息分类: | 02 |
| 发布机构: | 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15 |
| 文号: | 重点领域: |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
| 时效: | |||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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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立项级别 |
收费范围 |
文件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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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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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证收费 |
民事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仲裁案件财产价格鉴证收费标准,鉴证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750元;1-10万的,1000元;其余按鉴定金额的1.4%—0.04%分档费率累进制计费;机动车、船舶事故损失和因火灾损失财产的鉴证,可以按鉴证标的额的5%计费;刑事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鉴证标的额的5%结算;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协商确定。价格认证由双方协商议定。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收费按苏价费〔2008〕153号、苏财综〔2008〕34号的70%执行 |
国家 |
缴入国库 |
苏价费〔2008〕153号 苏财综〔2008〕34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项目名称为“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 |
||
二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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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幼儿园收费 |
省 |
在园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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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育教育费 |
省优质园330元/生?月 |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苏价费〔2011〕122号 苏价规〔2012〕2号 连价费[2012]213号 |
省优质园、市优质园经批准可上浮10%;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适当上浮,上幅浮度最高不超过20%;(其它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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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伙食费 |
公办园不超过15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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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
国家 |
在校生 |
苏价费〔2008〕288号 苏教财〔2008〕41号 |
服务性收费:市区乡镇及以下学校、农村学校不收;校服费按招标价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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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宿费 |
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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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性收费 |
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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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实践活动费 |
不超过15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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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服费 |
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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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 |
在校生 |
连价费字[2000]254号 苏价费[2011]115号 连教计[20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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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 |
国家和省重点高中800元/生学期,市重点高中600元/生学期 |
连价费字[2000]254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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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办费:范围为教材费、校服费、军训服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服务性收费:住宿费、伙食费。 |
社会实践活动费:15元/生?学期; |
连教计〔2007〕042号 |
农村高中不作要求;社会实践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住宿费伙食费:学生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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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 |
国家 |
教财〔1996〕101号 苏教财〔2000〕48号 苏财综〔2000〕123号 苏价费〔2000〕228号 苏价综〔2002〕174号 苏财综〔2002〕44号 教财〔2003〕4号 苏价费〔2004〕158号 苏财综〔2004〕42号 苏价费函〔2004〕65号 苏财综〔2004〕50号 苏价费〔2004〕192号 苏财综〔2004〕60号 苏价费〔2007〕246号 苏财综〔2007〕50号 苏财规〔201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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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高中学费 |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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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职业高中 |
文科类800元/生?学期 |
在校生 |
苏教财[2000]48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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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重点职业高中 |
文科类1000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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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宿费 |
120元/生.学期 |
住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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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习材料费 |
详见文件 |
在校生 |
一次性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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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等专业学校 |
详见文件 |
苏教财[2000]48号 |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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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中专校 |
文政法财政类2100元/生.年 理工农医类2300元/生.年 艺术类2900元/生.年 |
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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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省重点中专校 |
文政法财政类2200元/生.年 理工农医类2400元/生.年 艺术类3100元/生.年 |
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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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400元/学年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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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专校举办的夜中专、函授收费 |
1000-3500元/学年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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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视中专校收费 |
2100-31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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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后两年的收费 |
2200-6800元/学年.生 |
苏价费〔2014〕136号 |
按第四年时公布的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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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人高等学校收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 |
苏价费[2007]2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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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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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脱产 |
文科类3400元/生?年 |
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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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 |
文科类2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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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科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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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脱产 |
文科类3100元/生?年 |
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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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 |
文科类17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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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宿费 |
500--1500元/生?年 |
住校生 |
全脱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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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成人中专校收费 |
详见文件 |
苏财综[2007]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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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脱产 |
文科类2000元/生?年 |
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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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 |
文科类1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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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宿费 |
400元/生?年 |
住校生 |
全脱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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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考试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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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资格考试费 |
笔试费(含机考)每人每科52元,面试费每人每次135元,《教师资格证书》免费 |
报考者 |
财综[2006]34号 计价格[2006]2221号 苏价费[2007]210号 苏财综[2007]41号 苏价费函[2013]1号 苏价费函[2014]25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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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考试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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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费、考试费 |
报名费12元/名,考试费9元/科 |
省 |
苏教财〔2005〕27号 苏价费〔2005〕110号 苏财综〔2005〕27号 苏价费〔2008〕128号 |
包括高中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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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专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招初中生) |
报名费12元/名,考试费9元/门,上缴省4元/生 |
省 |
苏教财〔2005〕27号 苏价费〔2005〕110号 苏财综〔2005〕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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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专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招高中生) |
报名费20元/名,考试费24元/门 |
省 |
苏教财〔2003〕18号 苏价费〔2003〕134号 苏财综〔2003〕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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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 |
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报名费20元/生,考试费26元/生?门(共5门),体检费20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选科目考试:技术课程(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20元/人;其它科目15元/门(共4门)。 |
国家 |
价费字〔1992〕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苏价费〔2007〕153号 苏财综〔2007〕26号 |
国家公布项目名称为“高考(含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考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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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 |
报名费20元/人, |
国家 |
苏价费〔2005〕235号 苏财综〔2005〕65号 苏价费函〔2011〕87号 |
国家公布项目名称为“高考(含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考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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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学考试收费 |
详见文件 |
报考者 |
苏价费函[2002]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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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考试费 |
43元/科 |
省 |
苏价费函[2002]114号, 苏价费函[2014]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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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学考试增考费 |
100元/课次 |
省 |
苏价费〔2009〕2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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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践课程考核费 |
60元/课 |
省 |
苏教财〔2001〕139号 苏价费〔2001〕310号 苏财综〔2001〕171号 |
|||||
(4)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 |
文科类200元/人,理工科220元/人 |
省 |
苏教财〔2001〕139号 苏价费〔2001〕310号 苏财综〔2001〕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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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教师录用招考考试费 |
90元/人 |
省 |
参加招考者 |
苏财综[2003]84号 苏价费函[2003]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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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普通话测试费 |
学生25元/人,其它人员50元/人 |
国家 |
苏价费[2004]104号 发改价格[2003]2160号 财综[2003]53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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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费 |
一至二级90元/人(其中笔试60元、口试30元),三至四级120元/人(其中笔试80元、口试40元) |
国家 |
财综〔1999〕110号 计价格〔1999〕1199号 苏财综〔2004〕72号 苏价费函〔2004〕85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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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 |
一至三级70元/人,四级80元/人。上缴国家10元/生(含上机考试费5元) |
国家 |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苏财综〔2004〕72号 苏价费函〔2004〕85号 苏财综〔2013〕103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八)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后教育统考报名考试费 |
20元/门 |
省 |
苏价费函〔2002〕64号 苏财综〔2002〕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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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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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证照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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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首次申领、换领二代证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每证20元,临时证每证10元,不得收取快证费、加急费 |
国家 |
领证者 |
《居民身份证法》 财税〔2018〕37号 苏财综〔2018〕29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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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
申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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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簿 |
苏财综(2013)1号 财综[2012]97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3年1月1日起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
户口簿工本费 |
6元/簿 |
国家 |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1995)第76号 苏财综(95)32号 |
|||||
更换人造革封面 |
3元/本 |
国家 |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1996〕402号 苏财综〔96〕146号 |
|||||
更换首页 |
1元/张 |
国家 |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1996〕402号 苏财综〔96〕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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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内页 |
0.5元/张 |
国家 |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1996〕402号 苏财综〔96〕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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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迁移证件 |
苏价费函[1994]第50号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13)1号 价费字[1992]240号 财综[2012]97号 |
国家公布项目,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
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 |
2元/证 |
国家 |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函〔1994〕第50号 苏财综(94)200号 |
|||||
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 |
2元/证 |
国家 |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函〔1994〕第50号 苏财综(94)200号 |
|||||
本市城区内迁入每次一次性收费 |
1元/次 |
国家 |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函〔1994〕第50号 苏财综(94)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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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 |
首次发证免费,丢失或损坏补(换)证的,20元/张 |
省 |
领证者 |
苏价费〔2014〕93号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
|||
(四)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国家 |
领证者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
(1)号牌 |
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 |
国家 |
价费字〔1992〕240号 |
国家公布项目。包括:不反光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纸牌)、补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号牌、试车号牌 |
||||
(2)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1元/副 |
国家 |
苏价费[2004]478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价费字[1992]240号 计价格[1994]783号 财预字[1994]第37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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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牌架 |
5-10元/只 |
国家 |
苏价费[2004]478号 价费字[1992]240号 计价格[1994]783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五)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10元/证 |
国家 |
领证者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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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驾驶证工本费 |
10元/证 |
国家 |
领证者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国家公布项目。包括:学习驾驶证、驾驶证、教练员证 |
|||
(七)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
行驶证每本15元,临时证每本10元,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
国家 |
领证者 |
价费字〔1992〕240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八)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每证15元,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每证10元 |
国家 |
领证者 |
苏价费〔2008〕264号 财综【2008】36号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 |
国家公布项目 |
|||
(九)非机动车牌照费 |
省 |
申请者 |
苏价费〔1997〕148号 |
|||||
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号牌费 |
8元/套 |
省 |
苏价费〔1997〕148号 苏财综(1997)54号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02〕90号 苏政发[2015]119号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
||||
(十)船民证、船舶户牌证件费 |
领证者 |
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
||||||
(1)船民证、临时船民证 |
5元/证 |
省 |
苏价费函(1997)206号 苏财综(1997)186号 财综〔2012〕97号 苏财综〔2012〕1号 苏政发【2017】70号 |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
(2)船舶户牌工本费 |
60元/块 |
省 |
苏价费函(1997)206号 苏财综(1997)186号 苏价费〔2003〕311号 苏财综〔2003〕119号 苏财综〔2003〕134号 苏政发【2017】70号 |
|||||
10 |
▲ |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
70元/辆.次 |
国家 |
申请者 |
财综〔2001〕67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 |
|
11 |
考试考务费 |
考试者 |
||||||
(1)驾驶许可考试费 |
理论考试(科目一):每人次3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140元。不使用电子道路仪每人次80元;路考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每人次90元。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三轮机动车、摩托车类科目一每人次30元,其余科目减半收取。科目二和科目三中路考可以免费补考一次,科目三中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补考不另行收费 |
国家 |
财预字〔1994〕37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 苏价费函〔2009〕37号 苏财综〔2009〕20号 苏价费〔2013〕52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2)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
理论考试:每人次40元;证书免费颁发,在半年内可免费补考一次 |
国家 |
财综〔2011〕60号 发改价格〔2011〕2333号 苏价费〔2011〕394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3)公安管理自学考试收费 |
省 |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02〕90号 |
||||||
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 |
120元/门 |
苏价费函〔1999〕85号 苏财综〔1999〕116号 |
||||||
大专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 |
33元/门 |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02〕90号 |
||||||
12 |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费 |
100元/期 |
省 |
苏价费函〔2004〕160号 苏财综〔2004〕121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苏政发[2015]119号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
|||
四 |
民政 |
|||||||
13 |
收养登记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 |
领养者 |
苏价费[2001]164号 苏价费字(1993)209号 [1992]价费字349号 计价格[2001]523号 《收养法》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
||
(1)收养申请手续费 |
20元/件 |
|||||||
(2)收养证工本费 |
10元/件 |
|||||||
(3)收养登记调查费 |
220元/件 |
|||||||
(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
100元/件 |
|||||||
(5)公告费 |
按实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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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殡葬服务收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 |
丧户 |
价费字[1992]249号 财预[2009]79号 苏价综[2002]214号 赣价发【2011】10号 赣价发【2005】65号 |
国家公布项目,省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标准。不包括经营性殡葬服务收费。 |
||
五 |
司法 |
|||||||
15 |
▲ |
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
对破产、兼并企业及特困企业的证明、股票、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证明债权文书(有申请强制执行效力)收费按规定费率的50%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10万元 |
国家 |
申请公证者 |
计价费[1998]814号 |
国家公布项目。2002年以后,除行政机关收取的以外,其他转经营性收费。取消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 |
|
六 |
财政 |
|||||||
16 |
报名考试考务费 |
详见文件 |
报考者 |
|||||
(1)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 |
注会92元/科,注会证券期货相关考试80元/科。注会考试上缴国家10元/科、机考公司42元/科 |
国家 |
计价格〔2001〕527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价费函〔2013〕128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初级、中级考试费60元/科。上缴国家6元/科。高级考试费110/人 |
国家 |
价费字〔1992〕333号 计价格〔2000〕1567号 计价格〔2001〕604号 苏价费函〔2001〕172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价费函〔2002〕142号 苏价费函〔2004〕52号 苏价费函〔2005〕99号 苏价费函〔2011〕30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20-30元/科,无纸化考试50元/科 |
国家 |
计价格〔2002〕1575号 苏价费函〔2011〕47号 苏价费函〔2013〕65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七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
17 |
报名考试考务费 |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2005〕18号 苏财综〔2005〕1号 |
||||||
(1)计算机应用能力报名考试 |
报名费10元,考试费70元/科。 |
国家 |
计价格〔2001〕1969号 苏价费函〔2002〕9号 苏财综〔2002〕5号,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
国家公布项目名称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 |
||||
(2)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元/科。 |
国家 |
财综字〔2000〕27号 计价格〔2001〕434号 苏价费函〔2002〕9号 苏财综〔2002〕5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2005〕18号 苏财综〔2005〕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
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科。 |
国家 |
计价费〔1998〕1060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 |
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元/科。 |
国家 |
计物价〔1993〕2473号 计价费〔1998〕1060号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5)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元/科。 |
国家 |
计价费〔1998〕1060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6)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客观题考试费60元/科、主观题120元/科。 |
国家 |
计价费〔1998〕1060号 苏价费函〔2002〕9号 苏财综〔2002〕5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财综〔2005〕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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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考试费55元/科。 |
国家 |
计价费〔1998〕1060号 财预〔2002〕584号 苏价费函〔2003〕122号 苏财综〔2003〕110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8)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元/科。 |
国家 |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2005〕18号 苏财综〔2005〕1号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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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收费 |
98元/人 |
省 |
苏价费函〔2009〕68号 苏财综〔2009〕43号 |
|||||
(10)注册建造师(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人,综合56元/科,专业75元/科 |
国家 |
发改价格〔2004〕2389号 苏价费函〔2005〕134号 苏财综〔2005〕45号 苏价费〔2007〕267号 苏财综〔2007〕64号 发改价格〔2007〕1467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1)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人,客观题62元/科、主观题70元/科。 |
国家 |
发改价格〔2005〕317号 苏价费函〔2005〕135号 苏财综〔2005〕46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2)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
报名费10元/人,宏观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形式68元/科。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实施74元/科。 |
国家 |
财综〔2006〕22号 发改价格〔2006〕1577号 苏价费函〔2007〕20号 苏财综〔2007〕4号 发改价格〔2008〕2666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3)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初、中级60元/科,高级80/科。 |
国家 |
价费字〔1992〕444号 计价格〔2002〕97号 苏价费函〔2002〕41号 苏财综〔2002〕34号 苏价费函〔2002〕72号 苏财综〔2002〕72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苏价费〔2013〕332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人,综合知识60元/科、专业知识120元/科。 |
国家 |
苏价费函〔2005〕232号 苏财综〔2005〕94号 |
|||||
(15)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 |
报名费10元,实务78元/科,案例分析82元/科 |
国家 |
财综〔2007〕18号 发改价格〔2007〕787号 苏价费函〔2007〕121号 苏财综〔2007〕67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苏价费〔2013〕332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6)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
报名费10元,客观题62元/科,主观题68元/科 |
国家 |
发改价格〔2008〕278号 苏价费函〔2008〕60号 苏财综〔2008〕33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苏价费〔2013〕332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7)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 |
案例分析55元/科,其他科目35元/科 |
国家 |
发改价格〔2007〕1925号 苏价费函〔2008〕60号 苏财综〔2008〕33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8)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人,客观题75元/科,主观题80元/科 |
国家 |
苏价费函〔2009〕57号 苏财综〔2009〕37号 苏价费函〔2011〕5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9)统计专业职称资格报名考试费 |
初中级统计师:60元/科,高级统计师: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100元/科。 |
国家 |
价费字〔1992〕105号 计价格〔2002〕964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价费〔2003〕124号 苏财综〔2003〕41号 苏财综〔2009〕26号 苏财综〔2011〕96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20)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 |
报名费10元/人,客观题60元/科,主观题120元/科 |
国家 |
财综字[2000]27号 计价格[2000]546号 苏价服〔2001〕32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2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 |
报名费10元/人,客观题78元/科,主观题85元/科 |
国家 |
财综[2010]49号 发改价格[2010]1660号 苏价费函〔2010〕55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重新核定 |
||||
(22)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 |
一级注册计量师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82元/科;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78元/科 |
国家 |
财综〔2010〕77号 发改价格〔2010〕2466号 苏价费函〔2011〕13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2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
报名费10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两科考务费为65元/科;消防安全分析考务费为69元/科。 |
国家 |
苏价费函〔2015〕89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24)江苏省职称外语(古汉语)普通水平考试 |
机考: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元/科 |
省 |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
|||||
(25)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 |
机考:报名费10元,考试费80元/科 |
省 |
苏价费函〔1999〕33号 苏财综〔1999〕47号 |
|||||
(26)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招考报名考试费 |
笔试费98元/人(含报名费、考试费)。面试考试费100元/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专业科目考试44元/科次 |
省 |
苏价费函〔2002〕9号 苏财综〔2002〕5号 苏价费函〔2006〕184号 苏财综〔2006〕86号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
|||||
18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 |
省 |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95〕126号 苏政发〔2018〕20号 |
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收费。 |
||||
(1)报名费 |
1元/人 |
省 |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1995〕126号 |
|||||
(2)培训费 |
0.4-0.6元/课时 |
省 |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1995〕126号 |
|||||
(3)考核费 |
50-120元/人 |
省 |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1995〕126号 |
|||||
(4)实习材料费、教材资料费 |
按实收取 |
省 |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1995〕126号 |
|||||
19 |
▲ |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
200元 |
省 |
申请鉴定者 |
苏价费〔2013〕247号 苏政发[2015]119号 苏政发〔2018〕20号 |
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收费。 |
|
20 |
社会保障卡工本费 |
首次发卡免费,补换卡20元/张,临时卡押金10元/张。 |
省 |
领卡者 |
苏价费〔2009〕190号 苏价费〔2010〕187号 苏价服[2003]299号 苏价费【2013】341号 苏价费〔2006〕325号 苏价费[2007]334号 苏价费[2003]200号 苏价费〔2007〕333号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
||
八 |
国土资源 |
|||||||
21 |
▲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销售收入的0.5-4%,分成比例:中央50%、省15%、市5.25%、县29.75%。 |
国家 |
采矿权人 |
省政府(1994)48号令 |
国家公布项目。在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同时,自2016年7月1日起,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 |
|
22 |
▲ |
土地闲置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 |
闲置(荒芜土地人) |
苏价服[2004]494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23 |
▲ |
土地复垦费 |
2000元/亩,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 |
国家 |
详见文件 |
苏财综[1993]199号 苏财综[2014]105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24 |
▲ |
耕地开垦费 |
30元/平方米 |
国家 |
占用耕地人 |
苏政办发[2011]120号 苏财综[2014]105号 |
国家公布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标准提高40%。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
25 |
▲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 |
国家 |
缴入国库 |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2016〕2259号 苏财综〔2016〕74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九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
26 |
▲ |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
新建房屋按建筑面积收费,七层以下(含七层、地下层)每平方米2.30元;八层以上每平方米0.70元。 |
国家 |
新建房屋 |
苏价服[2012]159号 价费字[1992]179号 苏财综[2014]105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公布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 |
|
27 |
▲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
建设性占道,车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30元/日.平方米。人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2元/日.平方米。超过一个月加收最高不超过100%。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见文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 |
国家 |
占用道路人 |
建城[1993]410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苏价涉[1995]160号 苏价服[2014]49号 |
国家公布项目,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
28 |
▲ |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 |
详见文件 |
省 |
损坏及占用人 |
苏财综[2003]141号 连价服字【2003】437号 连建绿[2003]712号 苏政发【2017】70号 |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7年6月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
|
29 |
▲ |
房屋转让手续费 |
国家 |
计价格〔2002〕121号 发改价格〔2011〕534号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苏财综〔2016〕12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新建保障性住房免收;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小微企业免收;企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发生房屋产权转移,且属于税务部门契税免征范围的,免收。 |
|||
(1)住房转让手续费 |
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元,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50%。 |
|||||||
(2)非住房转让手续费 |
每平方米8元,转让双方各承担50%,存量房交易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 |
|||||||
30 |
▲ |
污水处理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 |
自来水用户 |
苏价工〔2005〕347号 |
||
十 |
城市管理 |
|||||||
31 |
城镇垃圾处理费 |
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
国家 |
生活垃圾产生者 |
苏价工[2000]379号 计价格[2002]872号 苏价综[2002]214号 苏政发[2003]67号 苏政办发[2003]13号 苏价工[2009]60号 苏财综[2009]8号 苏建城[2009]61号 苏价工[2009]310号 苏财综[2009]58号 苏建城[2009]302号 赣价发[2006]29号 赣价发〔2017〕43号 |
|||
(1)单位城市垃圾处理费 |
3元∕人?月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 |
||||||
(2)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5元∕户?月 |
县城规划区内的居民(含暂住时间15天以上暂住户) |
||||||
(3)特殊行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
餐饮业 |
0.6元∕月?平方米 |
其中30平方米以下每户每月18元 |
||||||
超市、照相等商业、服务业和网吧、游戏机等小型娱乐场所 |
0.3元∕月?平方米 |
其中30平方米以下每户每月9元 |
||||||
舞厅、保龄球馆、健身房等娱乐业 |
0.2元∕月?平方米 |
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元 |
||||||
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医院住院部 |
6元∕床?月 |
按实际床位的70%计算 |
||||||
农贸市场、专业市场、旅游景点 |
20元∕吨 |
由主办单位缴纳 |
||||||
(4)其他服务收费 |
||||||||
粪便处理费 |
20元∕蹲位?月 |
委托单位和环卫部门协商确定 |
||||||
化粪池清掏费 |
1500元∕池?次 |
|||||||
建筑垃圾处理费 |
5元∕吨 |
建筑垃圾产生者 |
||||||
生产垃圾处理费 |
2元∕吨 |
生产垃圾产生者 |
||||||
单位或个人家庭装潢的 |
1元∕平方米 |
|||||||
流动摊点垃圾处理费 |
0.5元∕日 |
|||||||
十一 |
交通运输 |
|||||||
32 |
▲ |
路产公路损失赔(补)偿费 |
按苏财综〔2005〕109号文执行 |
省 |
当事人 |
苏价服〔2005〕397号 苏财综〔2005〕109号 苏交公〔2005〕126号 苏财综〔2015〕125号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7年6月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
|
十二 |
水利 |
|||||||
33 |
▲ |
水资源费(含超计划取水加价收费) |
地表水0.2-0.4元/立方米,地下水0.4-10元/立方米(具体收费标准见文)。 |
国家 |
用水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1988年) [1992]价费字181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财综[2011]19号 财综[2008]79号 财综[2003]89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苏财综[2009]67号 苏价工[2009]346号 苏水资[2009]66号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88年第1号) 苏水发[2010]45号 苏价工〔2015〕43号 连价工[2015]22号 赣价发[2012]63号 |
国家公布项目。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免收。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加工企业计划内的生产用水减半征收,对农民专业合作减半收取。 |
|
34 |
▲ |
河道采砂管理费 |
按产地销售价的10-25%计算。省内所属河道省集中10%、市集中10% |
国家 |
河道采砂者 |
价费字[1992]181号 财预字[1994]38号 苏财综[1991]138号 苏价农[2004]47号 苏财综[2004]15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
|
35 |
▲ |
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
省 |
占用者 |
苏价费〔1999〕461号 苏政发【2017】70号 |
新办造船企业三年内减半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按标准减半征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自2017年6月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
||
(1)兴建建筑物、设施和停放、堆放物料 |
0.4元∕ 月.平方米 |
|||||||
(2)占用内河河道岸线 |
2.4元 ∕月.平方米 |
|||||||
(3)占用河道、湖泊湖荡、水库等从事旅游、娱乐 |
0.16元 ∕月.平方米 |
|||||||
36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每平方米1元 |
国家 |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者 |
《水土保持法》 财综[2014]8号 发改价格[2014]886号 苏财综[2014]39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十三 |
农林 |
|||||||
37 |
▲ |
国内植物检疫费 |
按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执行,收费标准为,粮谷类:调运检疫收费为货值的0.40%,产地检疫收费为0.25%;经济作物类:调运检疫收费为货值的0.45%,产地检疫收费为0.30%;水(瓜)果类:调运检疫收费为货值的0.55%,产地检疫收费为0.40%。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费,粮谷类按降低后标准的20%、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降低后标准的30%计收 |
国家 |
委托人 |
苏财综〔94〕129号 苏财综[2015]1号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苏价服[2015]268号 财税[2016]42号 苏财综〔2016〕40号 |
国家公布项目,取消检疫证书费。自2016年5月1日起对所有企业和个人免收 |
|
38 |
▲ |
伐除林木补偿费 |
用材林:按年限标准为销售价的10%—80%补偿;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分别按用材林补偿标准的二倍和三倍;竹林:未满园的按实际所消耗的资金、劳力计算补偿费,已满园的按前三年平均销售价计算;经济林:新造林按实际所消耗的资金、劳力计算补偿费,已有产品收获的按前三年平均销售价计算;零星树木:按林种、林龄参照上述标准补偿 |
省 |
伐除林木者 |
《森林法实施条例》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7年6月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
|
十四 |
农机 |
|||||||
39 |
▲ |
农机监理收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
按苏财综〔1998〕6号执行,苏财综〔2003〕33号,苏价农〔2004〕55号、苏财综〔2004〕14号执行 |
国家 |
申领人 |
价费字〔1992〕452号 计价格〔1995〕225号 财预〔1994〕37号 苏价费〔1998〕18号 苏农机监〔1998〕2号 苏财综〔2000〕172号 苏价农〔2003〕100号 发改价格〔2003〕2353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苏价农〔2004〕55号 苏财综〔2004〕14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 财综〔2011〕104号 苏财综〔2011〕79号 苏价农[2014]348号 财税[2014]101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6年5月1日起对所有企业和个人免收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
|
(1)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农机监理收费 |
按苏价农〔2014〕348号,苏价农〔2004〕 55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4〕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文执行 |
苏价农〔2003〕100号 |
||||||
(2)纯农机驾驶人员、操作人员考试费 |
按苏价费〔1998〕18号、苏财综〔1998〕6号文执行 |
苏价费〔1998〕18号 苏财综〔1998〕6号 苏财综〔2015〕1号 |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收。 |
|||||
40 |
▲ |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 |
按苏财综〔1999〕61号文执行。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检定总站及其授权的专业站按发改价格〔2006〕194号执行。发改价格〔2013〕1494号、苏价费〔2013〕332号明确按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
国家 |
价费字〔1992〕452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十五 |
卫生和计划生育 |
|||||||
41 |
▲ |
卫生监督防疫收费 |
||||||
(一)卫生监测费 |
国家 |
委托人 |
价费字〔1992〕314号 计办价格〔2001〕598号 苏价费〔1996〕417号 苏财综〔96〕153号 苏价费〔2001〕220号 苏财综〔2001〕96号 苏政办发〔2002〕122号 财预〔2003〕470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苏价费〔2009〕291号 苏财综〔2009〕47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
||||
(1)现场调查 |
30元/人.天 |
|||||||
(2)放射性与放射防护检测费 |
40-3000元/计量单位 |
|||||||
(3)疾病检测、鉴定防治费 |
1-1500元/次·项 |
|||||||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 |
70元/人。取消乙型肝炎抗原测定项目、扣减8元收费,增加戊型肝炎抗体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暂定25元/人 |
省 |
从业者 |
苏价医〔2010〕255号 苏财综〔2010〕56号 苏价费[2004]441号 苏财综[2004]141号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
|||
(三)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 |
20元/剂次 |
国家 |
使用者 |
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苏价费〔2006〕366号 苏价医〔2018〕24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8年3月19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
|||
(四)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
双方协商 |
国家 |
委托人 |
价费字〔1992〕314号 计办价格〔2001〕598号 苏价费〔1996〕417号 苏财综〔96〕153号 苏价费〔2001〕220号 苏财综〔2001〕96号 财预〔2003〕470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
|||
(五)菌(毒)种、试剂、标本、实验动物费 |
1-150元/计量单位 |
省 |
提供者 |
苏价费[2001]220号 苏价费(1996)417号 苏财综(96)153号 苏财综〔2001〕96号 苏政发〔2018〕20号 |
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收费。 |
|||
42 |
医疗事故鉴定费 |
1700-3200元/例次,7人以下:首次1700元/例次、再次2200元/例次,7人以上:首次2200元/例次、再次3200元/例次 |
国家 |
当事人 |
价费字〔1992〕314号 苏价费〔2002〕368号 苏财综〔2002〕157号 财预〔2003〕470号 财综〔2003〕27号 发改价格〔2003〕501号 苏价费〔2004〕462号 苏财综〔2004〕151号 财税〔2016〕14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43 |
社会抚养费 |
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
国家 |
国计生财字〔1992〕86号 财规〔2000〕29号 财预〔2000〕127号 苏政办发〔1999〕66号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财税[2016]14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十六 |
市场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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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 |
国家 |
被检单位 |
价费字〔1992〕496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
||
(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
按苏价费〔2001〕12号、苏财综〔2001〕16号,苏价费〔2003〕407号、苏财综〔2003〕156号、苏价费〔2012〕328号、苏价费〔2013〕282号等文执行 |
价费字〔1992〕496号 |
||||||
(2)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
详见文件 |
财预[2003]470号 苏价费[2006]442号 苏财综[2006]87号 苏价费[2012]329号 |
||||||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
产品检测20-480元/单位,抽样费50-200元/次,技术服务费双方协商,安监(监检)证费0.01-0.15元/张 |
苏价费字(1993)第118号 价费字[1992]268号 苏财综[93]102号 财预[2003]470号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7年6月10日起停征。 |
|||||
(4)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
产品检测20-480元/单位,抽样费50-200元/次,技术服务费双方协商 |
苏价费字(1993)第118号 [1992]价费字268号 财预[2003]470号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7年6月10日起停征。 |
|||||
(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 |
详见文件 |
价费字[1992]496 财综[2001]10号 苏财综[2002]11号 苏价费(2001)139号 苏价费函[2005]255号 苏价费函[2003]159号 苏价费函[2004]227号 苏价费[2003]260号 苏财综[2005]99号 |
||||||
(6)电站锅炉、医用氧舱等检验费 |
详见文件 |
苏价费函〔2008〕125号 |
||||||
(7)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审查检验 |
详见文件 |
苏价费[2006]422号 财综[2001]10号 |
||||||
45 |
▲ |
计量收费 |
国家 |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
《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苏财综〔2003〕117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
||
(1)计量标准考核 |
150-1200元/项,复查考核收费按50%收取 |
企业单位 |
||||||
(2)计量认证 |
1200-1500元/机构 |
|||||||
(3)计量考评员、计量检定员考核 |
考证员每项150元,含笔试、面试;检定员每项30-200元 |
财税[2014]101,苏财综[2015]1号 |
计量考评员考核费小微企业免征 |
|||||
(4)计量检定 |
详见文件 |
企事业单位、个体户 |
计价格〔2002〕1512号 苏价费[2016]240号 |
|||||
十七 |
海洋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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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1、从事捕捞业渔船或个人前三年平均总产值的3-8%。2、从事养殖渔业按水面面积:详见文件。 |
国家 |
企业或个人 |
苏政发〔1992〕170号 苏财综[2015]1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收 |
|
47 |
▲ |
渔业资源赔偿费 |
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渔业资源的赔偿,按照渔业生物致死量的零点五到三倍计算 |
省 |
当事人 |
《渔业法》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苏财综【1994】45号 苏政发【2017】70号 |
自2017年6月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
|
48 |
▲ |
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
变更登记费20-50元,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免收 |
国家 |
企业或个人 |
价费字[1992]452号 苏价费[1997]390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15]1号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苏价服[2015]268号 财税[2016]42号 苏财综〔2016〕40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6年5月1日起对所有企业和个人免收 |
|
49 |
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费 |
按价费字[1992]452号执行 |
国家 |
考试者 |
价费字[1992]452号 苏价费函[1992]51号 苏价费[2001]164号 苏财综[2008]96号 苏价费[2008]392号 |
国家公布项目名称为“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费”,取消渔业船舶考试发证费 |
||
50 |
▲ |
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
按苏价费〔2000〕226号、苏财综〔2000〕124号,苏价农〔2004〕55号、苏财综〔2004〕14号执行,船用产品检验费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
国家 |
企业或个人 |
[1992]价费字452号 计价格[2000]559号 发改价格[2003]2353号 苏价农[2004]55号 苏价费〔2000〕226号 苏财综〔2000〕124号 苏财综〔2004〕14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
|
十八 |
党校 |
文件依据 |
||||||
51 |
报名考试费 |
研究生60元/生 |
省 |
报考者 |
苏价费函〔201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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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人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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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 |
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 |
国家 |
建设单位 |
苏财综[2012]1号 苏价服[2014]49 财税[2014]77号 苏财综[2014]105号 赣财综字[2004]3号 赣价发[2004]37号 |
国家公布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 |
||
(1)应建未建“满堂红” |
2400元/平方米 |
|||||||
(2)无人防建设 |
28元/平方米 |
|||||||
二十 |
环境保护 |
|||||||
53 |
▲ |
环境监测服务费 |
按苏价费[2006]397号、苏财综[2006]80号规定的70%执行,环保部门以外的环境监测机构上浮幅度降为不得超过20%。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 |
国家 |
环境监测对象 |
苏价费[2003]55号 苏财综[2015]1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国家公布项目,绿色产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减半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收。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 |
|
54 |
▲ |
排污收费 |
国家 |
排污者 |
国务院令第369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第31号令 苏财建〔2003〕44号 苏价费〔2003〕197号 财综〔2003〕38号 苏财综〔2003〕93号 财建〔2003〕64号 苏价费〔2003〕197号 苏价费函〔2003〕144号 苏政发〔2006〕92号 苏价费〔2007〕206号 苏财综〔2007〕40号 苏政发〔2008〕80号 苏价费〔2014〕410号、411号 苏价费〔2015〕276号 苏价费〔2015〕351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污水排污 |
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5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铬、镉、类金属砷)及太湖流域总氮、总磷排污费4.2元/当量 |
苏价费〔2015〕276号 苏价费〔2015〕351号 |
自2018年1月1日起5.6元/当量。未予明确的污染因子中,污水污染因子排污费1.4元/当量,且不实行差别化征收 |
|||||
(2)废气排污 |
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排污费3.6元/当量;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3.6元/当量 |
苏价费〔2015〕276号 苏价费〔2015〕351号 |
自2018年1月1日起4.8元/当量。未予明确的污染因子中,废气污染因子排污费1.2元/当量,且不实行差别化征收。 |
|||||
(3)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 |
5-30元/吨,填埋的1000元/吨 |
|||||||
(4)噪声排污 |
350-11200元/月 |
|||||||
(5)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
1元/平方米?月, |
连政办发〔2015〕174号 |
||||||
(6)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收费 |
详见文件。 |
连价费〔2015〕191号 |
||||||
二十一 |
法院 |
|||||||
55 |
▲ |
诉讼费 |
按文件规定执行。 |
国家 |
申请人 |
国务院2007年第 481 号令 财行[2003]275号 苏价费〔2009〕158号 苏价费〔2010〕396号 苏价费[2007]279号 苏价费[1998]319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国家公布项目 |
|
二十二 |
各部门、各单位比照执行的收费项目 |
|||||||
56 |
▲ |
法定培训收费 |
按文件规定执行 |
省 |
参加培训者 |
苏财综〔2001〕82号 苏价费〔2001〕172号 苏财综〔2001〕176号 苏价费〔2001〕356号 苏财综〔2002〕111号 苏价工函〔2002〕102号 苏财综〔2002〕122号 苏价费〔2002〕308号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02〕90号 苏财综〔2006〕66号 苏价工函〔2006〕136号 苏财综〔2011〕4号、19号 苏价费〔2012〕374号 苏价规〔2013〕2号 苏政发〔2018〕20号 |
指经省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安、财政、劳动、建工、交通、卫生、法院、检察院、质量技术监督、体育、安全生产、旅游、药品监督部门的培训收费,取消公安部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作业人员培训费。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收费。 |
|
57 |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
包括检索费、复印费和邮寄费。法院、检察院案件信息复印(制)工本费分别按苏价费〔2013〕244号、245号文件执行 |
国家 |
申请者 |
发改价格〔2008〕1828号 财综〔2008〕44号 苏价费〔2008〕301号 苏财综〔2008〕72号 苏价费〔2010〕396号 苏价费〔2013〕244号、245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技改补助的优抚对象经审核后免收。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
|
58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
评审人数100人以下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分别不超过400元、200元、80元。101-200人之间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分别不超过300元、150元、60元。201人以上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分别不超过200元、100元、40元 |
省 |
委托者 |
苏价费函〔2002〕62号 苏财综〔2002〕61号 |
|||
59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 |
笔试费100元/人,含报名费、考试费。面试考试费100元/人 |
省 |
参考者 |
苏价费函〔2007〕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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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包括特有工种) |
按鉴定级别,知识考核30—90元/人,技能考核100—330元/人 |
国家 |
参加者 |
苏价费﹝2004﹞465号 苏财综﹝2004﹞160号 苏价费﹝2005﹞93号 苏财综﹝2005﹞23号 苏价费﹝2006﹞232号 苏财综﹝2006﹞41号 苏劳社财﹝2006﹞2号 苏价费﹝2006﹞224号 苏价费﹝2012﹞83号 财税﹝2015﹞69号 发改价格﹝2015﹞2673号 |
国家项目名称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
||
注: 1、加▲号的项目为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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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目录根据《2016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7年连云港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及2018年以来国家及省收费政策文件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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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目录公布的是截止2018年4月30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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