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7115/2018-00023 信息分类: 02
发布机构: 物价局 成文日期: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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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立项级别

收费范围

文件依据

备注


物价








1


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证收费

民事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仲裁案件财产价格鉴证收费标准,鉴证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750元;1-10万的,1000元;其余按鉴定金额的1.4%—0.04%分档费率累进制计费;机动车、船舶事故损失和因火灾损失财产的鉴证,可以按鉴证标的额的5%计费;刑事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鉴证标的额的5%结算;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协商确定。价格认证由双方协商议定。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收费按苏价费〔2008〕153号、苏财综〔2008〕34号的70%执行

国家

缴入国库

苏价费〔2008〕153号

苏财综〔2008〕34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国家项目名称为“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


教育








2


幼儿园收费


在园幼儿






(1)保育教育费

省优质园330/
  市优质园
180/
  市合格园
150/


发改价格〔20113207

苏价费〔2011122

苏价规〔20122

连价费[2012]213

省优质园、市优质园经批准可上浮10%;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适当上浮,上幅浮度最高不超过20%;(其它详见文件)。




(2)伙食费

公办园不超过150元/生?月。



3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国家

在校生

苏价费〔2008〕288号

苏教财〔2008〕41号
苏价费〔2010〕336号
连教计〔2016〕8号

服务性收费:市区乡镇及以下学校、农村学校不收;校服费按招标价格执行。




(1)住宿费

详见文件





(2)服务性收费

详见文件





(3)社会实践活动费

不超过15元/生学期





(4)校服费

详见文件



4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

详见文件

国家

在校生

连价费字[2000]254号
连价费字[2000]367号

苏价费[2011]115号

连教计[2014]9号





(1)学费

国家和省重点高中800/生学期,市重点高中600/生学期
  一般高中市区和县城
450/生学期,农村420/生学期



连价费字[2000]254号
连财综[2000]39号
连教财[2000]16号
连教计[2014]9号

国家公布项目




(2)代办费:范围为教材费、校服费、军训服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服务性收费:住宿费、伙食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15/学期;
  住宿费:市区、县城
100/生学期;伙食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连教计〔2007〕042号
  连价费〔2008〕265号
  连教计〔2008〕022号
  连财综〔2008〕011号
  连价费字〔2009〕191号
  连教计〔2016〕8号

农村高中不作要求;社会实践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住宿费伙食费:学生自愿原则。


5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


国家


教财〔1996〕101号

苏教财〔2000〕48号

苏财综〔2000〕123号

苏价费〔2000〕228号

苏价综〔2002〕174号

苏财综〔2002〕44号

教财〔2003〕4号

苏价费〔2004〕158号

苏财综〔2004〕42号

苏价费函〔2004〕65号

苏财综〔2004〕50号

苏价费〔2004〕192号

苏财综〔2004〕60号

苏价费〔2007〕246号

苏财综〔2007〕50号

苏财规〔2012〕36号





(一)职业高中学费





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1)一般职业高中

文科类800元/生?学期
  理科类900元/生?学期    
  艺术类1000元/生?学期


在校生

苏教财[2000]48
  苏价费
[2000]228
  苏价费
[2007]246
  连价费字
[2000]269
  连教财
[2000]19
  苏价费函
[2014]46

国家公布项目




(2)省重点职业高中

文科类1000元/生?学期
  理科类1100元/生?学期
  艺术类1200元/生?学期






(3)住宿费

120元/生.学期


住校生




(4)实习材料费

详见文件


在校生

一次性收取




(二)中等专业学校

详见文件



苏教财[2000]48号
  苏价费[2000]228号
  苏财综[2000]123号
  连价费字[2000]269号
  连财综[2000]47号
  连教财[2000]19号
  苏价费[2004]158号
  苏价费[2007]246号
  苏价费函[2014]46号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一般中专校

文政法财政类2100元/生.年             理工农医类2300元/生.年                艺术类2900元/生.年


在校生






部省重点中专校

文政法财政类2200元/生.年             理工农医类2400元/生.年                艺术类3100元/生.年


在校生






  住宿费

400元/学年




国家公布项目




(三)中专校举办的夜中专、函授收费

1000-3500元/学年




国家公布项目




(四)电视中专校收费

2100-3100元/学年








(五)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后两年的收费 

2200-6800元/学年.生



苏价费〔2014136

按第四年时公布的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6


成人高等学校收费

详见文件

国家


苏价费[2007]271号
  苏财综[2007]61号
  苏教财[2007]33号
  苏价费[2011]379号
  苏价费函[2011]87号





(1)本科学费









全脱产

文科类3400元/生?年
  理工类3600元/生?年
  医科类4000元/生?年
  艺术类4800元/生?年


在校生






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

文科类2000/
  理工类
2200/
  医科类
2500/
  艺术类
3200/








(2)专科学费









全脱产

文科类3100/
  理工类
3300/
  医科类
3700/
  艺术类
4500/


在校生






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

文科类1700/
  理工类
1900/
  医科类
2200/
  艺术类
2800/








(3)住宿费

500--1500/


住校生


全脱产学生


7


成人中专校收费

详见文件



苏财综[2007]61
  苏教财
[2007]33
  苏价费
[2007]271
  苏价费
[2011]379





(1)全脱产

文科类2000/
  理工类
2300/
  艺术类
3500/


在校生






(2)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

文科类1000/
  理工类
1200/
  艺术类
1800/








(3)住宿费

400/


住校生


全脱产学生


8


考试收费









(一)教师资格考试费

笔试费(含机考)每人每科52元,面试费每人每次135元,《教师资格证书》免费


报考者

财综[2006]34

计价格[2006]2221

苏价费[2007]210

苏财综[2007]41

苏价费函[2013]1

苏价费函[2014]25

国家公布项目




(二)招生考试收费









   (1)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费、考试费

报名费12元/名,考试费9元/科


苏教财〔2005〕27号

苏价费〔2005〕110号

苏财综〔2005〕27号

苏价费〔2008〕128号

包括高中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




   (2)中专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招初中生)

报名费12元/名,考试费9元/门,上缴省4元/生


苏教财〔2005〕27号

苏价费〔2005〕110号

苏财综〔2005〕27号





   (3)中专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招高中生)

报名费20元/名,考试费24元/门


苏教财〔2003〕18号

苏价费〔2003〕134号

苏财综〔2003〕45号





   (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

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报名费20元/生,考试费26元/生?门(共5门),体检费20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选科目考试:技术课程(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20元/人;其它科目15元/门(共4门)。

国家


价费字〔1992〕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苏价费〔2007〕153号

苏财综〔2007〕26号

国家公布项目名称为“高考(含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考务费”




   (5)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

报名费20元/人,
  考试费20元/门,报考大专起点的24元/门。

国家


苏价费〔2005〕235号

苏财综〔2005〕65号

苏价费函〔2011〕87号

国家公布项目名称为“高考(含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考务费”




(三)自学考试收费

详见文件


报考者

苏价费函[2002]114





(1)报名考试费

43/


苏价费函[2002]114,

苏价费函[2014]64





(2)自学考试增考费

100/课次


苏价费〔2009278





 (3)实践课程考核费

60元/课


苏教财〔2001〕139号

苏价费〔2001〕310号

苏财综〔2001〕171号





 (4)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

文科类200元/人,理工科220元/人


苏教财〔2001〕139号

苏价费〔2001〕310号

苏财综〔2001〕171号





(四)新教师录用招考考试费

90/

参加招考者

苏财综[2003]84

苏价费函[2003]91





(五)普通话测试费

学生25元/人,其它人员50元/人

国家


苏价费[2004]104

发改价格[20032160

财综[200353

国家公布项目




(六)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费

一至二级90元/人(其中笔试60元、口试30元),三至四级120元/人(其中笔试80元、口试40元)

国家


财综〔1999〕110号

计价格〔1999〕1199号

苏财综〔2004〕72号

苏价费函〔2004〕85号

国家公布项目




(七)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

一至三级70元/人,四级80元/人。上缴国家10元/生(含上机考试费5元)

国家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苏财综〔2004〕72号

苏价费函〔2004〕85号

苏财综〔2013〕103号

国家公布项目




(八)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后教育统考报名考试费

20元/门


苏价费函〔2002〕64号

苏财综〔2002〕59号



公安








9


证照费









(一)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首次申领、换领二代证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每证20元,临时证每证10元,不得收取快证费、加急费

国家

领证者

《居民身份证法》
  价费字〔
1992240
  计价格〔
1995873
  苏财综〔
95146
  财预字〔
199737
  发改价格〔
20032322
  财综〔
20048
  苏价费〔
2004159
  苏财综〔
200443
  财综〔
200734
  苏财综〔
200745

  财税〔2018〕37号        苏财综〔2018〕29号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二)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申请者






(1)户口簿




 苏财综(20131

财综[2012]97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3年1月1日起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户口簿工本费

6元/簿

国家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1995)第76号

苏财综(95)32号





 更换人造革封面

3元/本

国家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1996〕402号

苏财综〔96〕146号    





 更换首页

1元/张

国家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1996〕402号

苏财综〔96〕146号    





 更换内页

0.5元/张

国家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1996〕402号

苏财综〔96〕146号    





(2)户口迁移证件




苏价费函[1994]50

苏价费[2002]224

苏财综(20131

价费字[1992]240

财综[2012]97

国家公布项目,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

2元/证

国家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函〔1994〕第50号

苏财综(94)200号





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

2元/证

国家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函〔1994〕第50号

苏财综(94)200号





本市城区内迁入每次一次性收费

1元/次

国家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苏价费函〔1994〕第50号

苏财综(94)200号





(三)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

首次发证免费,丢失或损坏补(换)证的,20元/张

领证者

苏价费〔201493

苏政发【201770

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四)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国家

领证者

发改价格〔20042831
  苏价费〔
2004478
  苏财综〔
2004164
  《道路交通安全法》





(1)号牌

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

国家


价费字〔1992240
  财预字〔
199437
  发改价格〔
20042831
  苏价费〔
2004478
  苏财综〔
2004164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家公布项目。包括:不反光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纸牌)、补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号牌、试车号牌




(2)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1/

国家


苏价费[2004]478

发改价格[2004]2831

价费字[1992]240

计价格[1994]783

财预字[1994]37

国家公布项目




(3)号牌架

5-10元/只

国家


苏价费[2004]478

价费字[1992]240

计价格[1994]783

发改价格[20042831

国家公布项目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

国家

领证者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苏价费〔2004〕478号
  苏财综〔2004〕164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家公布项目




()驾驶证工本费

10/

国家

领证者

发改价格〔20042831
  苏价费〔
2004478
  苏财综〔
2004164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家公布项目。包括:学习驾驶证、驾驶证、教练员证




(七)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行驶证每本15元,临时证每本10元,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国家

领证者

价费字〔1992240
  财预字〔
199437
  发改价格〔
20042831
  苏价费〔
2004478
  苏财综〔
2004164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家公布项目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每证15元,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每证10

国家

领证者

苏价费〔2008264

财综【200836

发改价格〔20081575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家公布项目




(九)非机动车牌照费


申请者

苏价费〔1997〕148号
  苏财综(1997)54号
  苏价费函〔1998〕80号
  苏财综(1998)95号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02〕90号
  苏价费〔2003〕311号
  苏财综〔2003〕119号





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号牌费

8/


苏价费〔1997〕148号

 苏财综(1997)54号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02〕90号

苏政发[2015]119号

苏政发【2017】70号

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十)船民证、船舶户牌证件费



领证者


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1)船民证、临时船民证

5/


苏价费函(1997)206号

苏财综(1997)186号

财综〔2012〕97号

苏财综〔2012〕1号

苏政发【2017】70号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2)船舶户牌工本费

60/


苏价费函(1997)206号

苏财综(1997)186号

苏价费〔2003〕311号

苏财综〔2003〕119号

苏财综〔2003〕134号

苏政发【2017】70号



10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70/.

国家

申请者

财综〔200167
  计价格〔
20011979
  苏价费〔
2001359
  苏财综〔
2001182
  苏价费〔
2002224
  苏财综〔
200290
  发改价格〔
20131494
  苏价费〔
2013332  

 财税[2017]20

苏财综〔201723

201741日起取消收费


11


考试考务费



考试者






(1)驾驶许可考试费

理论考试(科目一):每人次3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140元。不使用电子道路仪每人次80元;路考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每人次90元。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三轮机动车、摩托车类科目一每人次30元,其余科目减半收取。科目二和科目三中路考可以免费补考一次,科目三中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补考不另行收费

国家


财预字〔1994〕37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

苏价费函〔2009〕37号

苏财综〔2009〕20号

苏价费〔2013〕52号

国家公布项目




(2)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理论考试:每人次40元;证书免费颁发,在半年内可免费补考一次

国家


财综〔2011〕60号

发改价格〔2011〕2333号

苏价费〔2011〕394号

国家公布项目




(3)公安管理自学考试收费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02〕90号





 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

120/



苏价费函〔1999〕85号

苏财综〔1999〕116号





 大专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

33/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02〕90号



12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费

  100/ 


苏价费函〔2004〕160号

苏财综〔2004〕121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苏政发[2015]119号

苏政发【2017】70号

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民政








13


收养登记费

详见文件

国家

领养者

苏价费[2001]164

 苏价费字(1993209

1992]价费字349

 计价格[2001]523

《收养法》

财税[2017]20

苏财综〔201723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1)收养申请手续费

20/








(2)收养证工本费

10元/件








(3)收养登记调查费

220元/件








(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100元/件








(5)公告费

按实缴纳






14


殡葬服务收费

详见文件

国家

丧户

价费字[1992]249号

财预[2009]79号

苏价综[2002]214号

赣价发【2011】10号

赣价发【2005】65号

国家公布项目,省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标准。不包括经营性殡葬服务收费。


司法








15

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对破产、兼并企业及特困企业的证明、股票、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证明债权文书(有申请强制执行效力)收费按规定费率的50%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10万元

国家

申请公证者

计价费[1998]814号
  苏价费[2013]332号
  苏政发【2017】70号

国家公布项目。2002年以后,除行政机关收取的以外,其他转经营性收费。取消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


财政








16


报名考试考务费

详见文件


报考者






(1)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

注会92元/科,注会证券期货相关考试80元/科。注会考试上缴国家10元/科、机考公司42元/科

国家


计价格〔2001〕527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价费函〔2013〕128号

国家公布项目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费10元,初级、中级考试费60/科。上缴国家6/科。高级考试费110/

国家


价费字〔1992〕333号

计价格〔2000〕1567号

计价格〔2001〕604号

苏价费函〔2001〕172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价费函〔2002〕142号

苏价费函〔2004〕52号

苏价费函〔2005〕99号

苏价费函〔2011〕30号

国家公布项目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30/科,无纸化考试50/

国家


计价格〔2002〕1575号

苏价费函〔2011〕47号

苏价费函〔2013〕65号

国家公布项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7


报名考试考务费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2005〕18号

苏财综〔2005〕1号





(1)计算机应用能力报名考试

报名费10元,考试费70/科。

国家


计价格〔2001〕1969号

苏价费函〔2002〕9号

苏财综〔2002〕5号,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国家公布项目名称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




(2)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科。

国家


财综字〔2000〕27号

计价格〔2001〕434号

苏价费函〔2002〕9号

苏财综〔2002〕5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2005〕18号

苏财综〔2005〕1号

国家公布项目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科。

国家


计价费〔1998〕1060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国家公布项目




(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

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科。

国家


计物价〔1993〕2473号

计价费〔1998〕1060号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国家公布项目




(5)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

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科。

国家


计价费〔1998〕1060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国家公布项目




(6)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费10元,客观题考试费60/科、主观题120/科。

国家


计价费〔1998〕1060号

苏价费函〔2002〕9号

苏财综〔2002〕5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财综〔2005〕1号

国家公布项目




(7)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费10元,考试费55/科。

国家


计价费〔1998〕1060号

财预〔2002〕584号

苏价费函〔2003〕122号

苏财综〔2003〕110号

国家公布项目




(8)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科。

国家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苏价费〔2005〕18号

苏财综〔2005〕1号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国家公布项目




(9)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收费

98元/人


苏价费函〔2009〕68号

苏财综〔2009〕43号





(10)注册建造师(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费10元/人,综合56元/科,专业75元/科

国家


发改价格〔2004〕2389号

苏价费函〔2005〕134号

苏财综〔2005〕45号

苏价费〔2007〕267号

苏财综〔2007〕64号

发改价格〔2007〕1467号

国家公布项目




(11)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费10/人,客观题62/科、主观题70/科。

国家


发改价格〔2005〕317号

苏价费函〔2005〕135号

苏财综〔2005〕46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国家公布项目




(12)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报名费10元/人,宏观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形式68元/科。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实施74元/科。

国家


财综〔2006〕22号

发改价格〔2006〕1577号

苏价费函〔2007〕20号

苏财综〔2007〕4号

发改价格〔2008〕2666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国家公布项目




(13)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中级60元/科,高级80/科。

国家


价费字〔1992〕444号

计价格〔2002〕97号

苏价费函〔2002〕41号

苏财综〔2002〕34号

苏价费函〔2002〕72号

苏财综〔2002〕72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苏价费〔2013〕332号

国家公布项目




(1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费10/人,综合知识60/科、专业知识120/科。

国家


苏价费函〔2005〕232号

苏财综〔2005〕94号





(15)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

报名费10元,实务78元/科,案例分析82元/科

国家


财综〔2007〕18号

发改价格〔2007〕787号

苏价费函〔2007〕121号

苏财综〔2007〕67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苏价费〔2013〕332号

国家公布项目




(16)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报名费10元,客观题62元/科,主观题68元/科

国家


发改价格〔2008〕278号

苏价费函〔2008〕60号

苏财综〔2008〕33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苏价费〔2013〕332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国家公布项目




(17)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

案例分析55元/科,其他科目35元/科

国家


发改价格〔2007〕1925号

苏价费函〔2008〕60号

苏财综〔2008〕33号

苏价费函〔2010〕51号

国家公布项目




(18)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费10元/人,客观题75元/科,主观题80元/科

国家


苏价费函〔2009〕57号

苏财综〔2009〕37号

苏价费函〔2011〕51号

国家公布项目




(19)统计专业职称资格报名考试费

初中级统计师:60/科,高级统计师:报名费10/人,考试费100/科。

国家


价费字〔1992〕105号

计价格〔2002〕964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价费〔2003〕124号

苏财综〔2003〕41号

苏财综〔2009〕26号

苏财综〔2011〕96号

国家公布项目




(20)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

报名费10元/人,客观题60元/科,主观题120元/科

国家


财综字[2000]27号

计价格[2000]546号

苏价服〔2001〕32号

国家公布项目




(2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

报名费10元/人,客观题78元/科,主观题85元/科

国家


财综[2010]49号

发改价格[2010]1660号

苏价费函〔2010〕55号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重新核定




(22)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

一级注册计量师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82元/科;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78元/科

国家


财综〔2010〕77号

发改价格〔2010〕2466号

苏价费函〔2011〕13号

国家公布项目




(2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报名费10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两科考务费为65元/科;消防安全分析考务费为69元/科。

国家


苏价费函〔2015〕89号

国家公布项目




(24)江苏省职称外语(古汉语)普通水平考试

机考:报名费10元,考试费60/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25)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

机考:报名费10元,考试费80/


苏价费函〔1999〕33号

苏财综〔1999〕47号





(26)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招考报名考试费

笔试费98/人(含报名费、考试费)。面试考试费100/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专业科目考试44/科次


苏价费函〔2002〕9号

苏财综〔2002〕5号

苏价费函〔2006〕184号

苏财综〔2006〕86号

苏价费函〔2008〕59号

苏财综〔2008〕32号



18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95〕126号

苏政发〔2018〕20号

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收费。




(1)报名费

1元/人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1995〕126号





(2)培训费

0.4-0.6元/课时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1995〕126号





(3)考核费

50-120元/人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1995〕126号





(4)实习材料费、教材资料费

按实收取


苏价费〔1995〕219号

苏财综〔1995〕126号



19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200

申请鉴定者

苏价费〔2013247

苏政发[2015]119

苏政发〔201820

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收费。


20


社会保障卡工本费

首次发卡免费,补换卡20/张,临时卡押金10/张。

领卡者

苏价费〔2009190

苏价费〔2010187

苏价服[2003]299

苏价费【2013341

苏价费〔2006325

苏价费[2007]334

苏价费[2003]200

 苏价费〔2007333

苏政发【201770

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


国土资源








21

矿产资源补偿费

销售收入的0.5-4%,分成比例:中央50%、省15%、市5.25%、县29.75%。

国家

采矿权人

省政府(1994)48号令
  苏财预(1996)15号
  国务院第150号令                苏财综[2014]78号

国家公布项目。在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同时,自2016年7月1日起,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


22

土地闲置费

详见文件

国家

闲置(荒芜土地人)

苏价服[2004]494
  苏财综
[2004]167
  苏价服
[2008]330
  苏财综
[2008]78
  《土地管理法》苏财综
[2014]105

 国家公布项目


23

土地复垦费

2000/亩,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

国家

详见文件

苏财综[1993]199
  苏价涉字
[1993]219
  苏价房
[1998]12
  苏政发
[1999]8
  苏价费
[2009]291
  苏财综
[2009]47
  苏价服
[2014]49 

 苏财综[2014]105

国家公布项目


24

耕地开垦费

30元/平方米

国家

占用耕地人

苏政办发[2011]120
  苏价服
[2014]49

苏财综[2014]105
  苏价服
[2015]361

 国家公布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标准提高40%。自20151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25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

国家

缴入国库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2016〕2259号

苏财综〔2016〕74号

国家公布项目


住房和城乡建设








26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新建房屋按建筑面积收费,七层以下(含七层、地下层)每平方米2.30元;八层以上每平方米0.70元。

国家

新建房屋

苏价服[2012]159

价费字[1992]179 

苏财综[2014]105 

财税[2017]20 

苏财综〔201723

国家公布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


27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建设性占道,车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30元/日.平方米。人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2元/日.平方米。超过一个月加收最高不超过100%。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见文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

国家

占用道路人

建城[1993410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苏价涉[1995]160
  苏财综
[1995]88
  苏建综
[1995]287
  苏价服
[2012]159

苏价服[2014]49

国家公布项目,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8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

详见文件

损坏及占用人

苏财综[2003]141 

 连价服字【2003437

 连建绿[2003]712 

 苏政发【201770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7年6月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29

房屋转让手续费


国家


计价格〔2002121

发改价格〔2011534

财税〔201568

发改价格〔20152136

苏财综〔201612

财税[2017]20

  苏财综〔201723

新建保障性住房免收;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小微企业免收;企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发生房屋产权转移,且属于税务部门契税免征范围的,免收。
  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




(1)住房转让手续费

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元,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50%。






(2)非住房转让手续费

每平方米8元,转让双方各承担50%,存量房交易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




30

污水处理费

详见文件

国家

自来水用户

苏价工〔2005〕347号
  苏价工〔2009〕39号
  连价工字〔2005〕352号
  连价工字〔2009〕210号
  连价工〔2012〕272号
  连价工〔2016〕177号



城市管理








31


城镇垃圾处理费

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国家

生活垃圾产生者

苏价工[2000]379

计价格[2002]872

 苏价综[2002]214

 苏政发[2003]67 

 苏政办发[2003]13 

苏价工[2009]60   

苏财综[2009]8  

 苏建城[2009]61    

苏价工[2009]310 

苏财综[2009]58 

苏建城[2009]302 

赣价发[2006]29   

赣价发〔201743





(1)单位城市垃圾处理费

     3元∕人?月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




(2)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5元∕户?月



县城规划区内的居民(含暂住时间15天以上暂住户)




(3)特殊行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餐饮业

   0.6元∕月?平方米



其中30平方米以下每户每月18元




超市、照相等商业、服务业和网吧、游戏机等小型娱乐场所

   0.3元∕月?平方米



其中30平方米以下每户每月9元




舞厅、保龄球馆、健身房等娱乐业

   0.2元∕月?平方米



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元




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医院住院部

  6元∕床?月



按实际床位的70%计算




农贸市场、专业市场、旅游景点

 20元∕吨



由主办单位缴纳




(4)其他服务收费








粪便处理费

     20元∕蹲位?月



 委托单位和环卫部门协商确定




化粪池清掏费

    1500元∕池?次







建筑垃圾处理费

    5元∕吨


建筑垃圾产生者





生产垃圾处理费

    2元∕吨


生产垃圾产生者





单位或个人家庭装潢的

    1元∕平方米







流动摊点垃圾处理费

   0.5元∕日





十一

交通运输








32

路产公路损失赔(补)偿费

按苏财综〔2005〕109号文执行

当事人

苏价服〔2005〕397号

苏财综〔2005〕109号

苏交公〔2005〕126号

苏财综〔2015〕125号

苏政发【2017】70号

自2017年6月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十二

水利








33

水资源费(含超计划取水加价收费)

地表水0.2-0.4元/立方米,地下水0.4-10元/立方米(具体收费标准见文)。

国家

用水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1988年)

1992]价费字181

发改价格[2009]1779

财综[2011]19

财综[2008]79

财综[200389

苏价费[2009]278

苏财综[2009]45

苏财综[2009]67

苏价工[2009]346

苏水资[2009]66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88年第1号)

苏水发[2010]45

苏价工〔201543

连价工[2015]22

赣价发[2012]63

国家公布项目。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免收。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加工企业计划内的生产用水减半征收,对农民专业合作减半收取。


34

河道采砂管理费

按产地销售价的10-25%计算。省内所属河道省集中10%、市集中10%

国家

河道采砂者

价费字[1992181

财预字[1994]38

苏财综[1991]138

苏价农[2004]47

苏财综[2004]15

财税[2017]20

苏财综〔201723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35

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占用者

苏价费〔1999〕461号
  苏财综〔1999〕265号
  苏价费〔2000〕373号
  苏财综〔2000〕199号
  苏政办发〔2002〕77号
  苏价农〔2006〕292号
  苏财综〔2006〕55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连政发〔2012〕49号
  苏政发〔2015〕119号

 苏政发【2017】70号

新办造船企业三年内减半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按标准减半征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自2017年6月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1)兴建建筑物、设施和停放、堆放物料

   0.4元∕ .平方米






(2)占用内河河道岸线

2.4 ∕月.平方米






(3)占用河道、湖泊湖荡、水库等从事旅游、娱乐

0.16 ∕月.平方米




36

水土保持补偿费

每平方米1元

国家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者

《水土保持法》

财综[2014]8

发改价格[2014]886

苏财综[2014]39

国家公布项目


十三

农林








37

国内植物检疫费

按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执行,收费标准为,粮谷类:调运检疫收费为货值的0.40%,产地检疫收费为0.25%;经济作物类:调运检疫收费为货值的0.45%,产地检疫收费为0.30%;水(瓜)果类:调运检疫收费为货值的0.55%,产地检疫收费为0.40%。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费,粮谷类按降低后标准的20%、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降低后标准的30%计收

国家

委托人

苏财综〔94129
  苏价费(
94223
  苏价费
[2013]332
  计价费〔
19972500
  苏财综〔
1997198
  财综字〔
1998112
  苏财综〔
1998221
  苏价费〔
1998468
  财预〔
2002584
  苏财预〔
200295
  发改价格〔
20131494

苏财综[2015]1 

发改价格[2015]2136

苏价服[2015]268

财税[2016]42 

苏财综〔201640                

国家公布项目,取消检疫证书费。自2016年5月1日起对所有企业和个人免收


38

伐除林木补偿费

用材林:按年限标准为销售价的10%—80%补偿;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分别按用材林补偿标准的二倍和三倍;竹林:未满园的按实际所消耗的资金、劳力计算补偿费,已满园的按前三年平均销售价计算;经济林:新造林按实际所消耗的资金、劳力计算补偿费,已有产品收获的按前三年平均销售价计算;零星树木:按林种、林龄参照上述标准补偿

伐除林木者

《森林法实施条例》
  苏农林〔
199303
  苏财综(
935
  苏价费联(
19934 

苏政发【201770

20176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十四

农机








39

农机监理收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按苏财综〔1998〕6号执行,苏财综〔2003〕33号,苏价农〔2004〕55号、苏财综〔2004〕14号执行

国家

申领人

价费字〔1992452

计价格〔1995225

财预〔199437

苏价费〔199818
  苏财综〔
19986

苏农机监〔19982

苏财综〔2000172

苏价农〔2003100
  苏财综〔
200333

发改价格〔20032353

发改价格〔20042831

苏价农〔200455

苏财综〔200414

 《道路交通安全法》

财综〔2011104

苏财综〔201179

苏价农[2014]348

财税[2014]101
  苏财综
[2015]1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6年5月1日起对所有企业和个人免收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农机监理收费

按苏价农〔2014〕348号,苏价农〔2004〕 55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4〕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文执行



苏价农〔2003100
  苏财综〔
200333
  苏价农〔
200455
  苏财综〔
2004114
  发改价格〔
20042831
  苏价费〔
2004478
  苏财综〔
2004164
  苏价农〔
2014348





(2)纯农机驾驶人员、操作人员考试费

按苏价费〔1998〕18号、苏财综〔1998〕6号文执行



苏价费〔1998〕18号

苏财综〔1998〕6号

苏财综〔2015〕1号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收。


40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

按苏财综〔1999〕61号文执行。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检定总站及其授权的专业站按发改价格〔2006〕194号执行。发改价格〔2013〕1494号、苏价费〔2013〕332号明确按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国家


价费字〔1992〕452号
  苏价费〔1999〕100号
  苏财综〔1999〕61号
  发改价格〔2006〕194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苏价费〔2013〕332号

国家公布项目


十五

卫生和计划生育








41

卫生监督防疫收费









(一)卫生监测费


国家

委托人

价费字〔1992〕314号

计办价格〔2001〕598号

苏价费〔1996〕417号

苏财综〔96〕153号

苏价费〔2001〕220号

苏财综〔2001〕96号

苏政办发〔2002〕122号

财预〔2003〕470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苏价费〔2009〕291号

苏财综〔2009〕47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1)现场调查

30/.






(2)放射性与放射防护检测费

40-3000元/计量单位






(3)疾病检测、鉴定防治费

1-1500元/次·项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

70/人。取消乙型肝炎抗原测定项目、扣减8元收费,增加戊型肝炎抗体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暂定25/

从业者

苏价医〔2010255

苏财综〔201056

苏价费[2004]441

苏财综[2004]141

苏政发【201770

2017610日起取消。




(三)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

20元/剂次

国家

使用者

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苏价费〔2006366

苏价医〔201824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8年3月19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四)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双方协商

国家

委托人

价费字〔1992314

计办价格〔2001598

苏价费〔1996417

苏财综〔96153

苏价费〔2001220

苏财综〔200196

财预〔2003470

财税[2017]20

苏财综〔201723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五)菌(毒)种、试剂、标本、实验动物费

1-150元/计量单位

提供者

苏价费[2001]220

苏价费(1996417

苏财综(96153

苏财综〔200196

苏政发〔201820

201821日起取消收费。


42


医疗事故鉴定费

1700-3200元/例次,7人以下:首次1700元/例次、再次2200元/例次,7人以上:首次2200元/例次、再次3200元/例次

国家

当事人

价费字〔1992314

苏价费〔2002368

苏财综〔2002157

财预〔2003470

财综〔200327

发改价格〔2003501

苏价费〔2004462

苏财综〔2004151

财税〔201614

国家公布项目


43


社会抚养费

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国家


国计生财字〔1992〕86号

财规〔2000〕29号

财预〔2000〕127号

苏政办发〔1999〕66号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财税[2016]14号

国家公布项目


十六

市场监督管理








44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


国家

被检单位

价费字〔1992〕496号
  苏价费〔2001〕12号
  苏财综〔2001〕16号
  财综〔2001〕10号
  苏财综〔2002〕11号
  苏财综〔2001〕62号
  苏价费〔2003〕407号
  苏财综〔2003〕156号
  苏质技监计发〔2005〕318号
  苏价费〔2005〕383号
  苏财综〔2005〕105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苏价费〔2012〕328号
  苏价费〔2013〕282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按苏价费〔2001〕12号、苏财综〔2001〕16号,苏价费〔2003〕407号、苏财综〔2003〕156号、苏价费〔2012〕328号、苏价费〔2013〕282号等文执行



价费字〔1992〕496号
  苏价涉字〔1991〕195号
  苏财综〔91〕137、144号
  苏价费联〔1993〕11号
  苏财综〔93〕28号
  苏价费〔2001〕12号
  苏财综〔2001〕16号
  财预〔2009〕79号
  苏价费〔2012〕328号
  苏价费〔2013〕282号





(2)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详见文件



财预[2003]470

苏价费[2006]442

苏财综[2006]87

苏价费[2012]329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产品检测20-480元/单位,抽样费50-200元/次,技术服务费双方协商,安监(监检)证费0.01-0.15元/张



苏价费字(1993)第118

价费字[1992268

苏财综[93]102

财预[2003]470

苏政发【201770

2017610日起停征。




4)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产品检测20-480元/单位,抽样费50-200元/次,技术服务费双方协商



苏价费字(1993)第118

1992]价费字268

财预[2003]470

苏政发【201770

2017610日起停征。




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

详见文件



价费字[1992]496

财综[2001]10

苏财综[2002]11

苏价费(2001)139

苏价费函[2005]255

苏价费函[2003]159

苏价费函[2004]227

苏价费[2003]260

苏财综[2005]99





6)电站锅炉、医用氧舱等检验费

详见文件



苏价费函〔2008125





7)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审查检验

详见文件



苏价费[2006]422

财综[200110



45

计量收费


国家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
  价费字〔1992〕532号
  计价格〔1994〕643号
  苏财综〔2001〕97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计价格〔2002〕1512号
  苏价费〔2003〕302号

苏财综〔2003〕117号
  发改价格〔2008〕74号
  苏价费〔2008〕29号
  苏财综〔2008〕11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1)计量标准考核

150-1200元/项,复查考核收费按50%收取


企业单位






(2)计量认证

1200-1500元/机构








(3)计量考评员、计量检定员考核

考证员每项150元,含笔试、面试;检定员每项30-200



财税[2014]101,苏财综[2015]1

计量考评员考核费小微企业免征




(4)计量检定

详见文件


企事业单位、个体户

计价格〔2002〕1512号
  财预〔2002〕584号
  苏财预〔2002〕95号
  苏财综〔2002〕120号
  苏价费〔2005〕175号
  苏财综〔2005〕42号

苏价费[2016]240号



 十七

海洋渔业








46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从事捕捞业渔船或个人前三年平均总产值的3-8%。2、从事养殖渔业按水面面积:详见文件。

国家

企业或个人

苏政发〔1992170
  苏政办发〔
200277
  苏价农函
[2004] 138  

苏财综[2015]1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收


47

渔业资源赔偿费

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渔业资源的赔偿,按照渔业生物致死量的零点五到三倍计算

当事人

《渔业法》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苏财综【199445

 苏政发【201770

2017610起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48

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变更登记费20-50元,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免收

国家

企业或个人

价费字[1992452

苏价费[1997]390 

 苏财预[2002]95 

 苏价费[2009]278

苏财综[2015]1

发改价格[2015]2136

苏价服[2015]268

财税[2016]42

苏财综〔201640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6年5月1日起对所有企业和个人免收


49


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费

按价费字[1992]452号执行

国家

考试者

价费字[1992452 

苏价费函[1992]51

苏价费[2001]164 

 苏财综[2008]96 

 苏价费[2008]392

国家公布项目名称为“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费”,取消渔业船舶考试发证费


50

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按苏价费〔2000〕226号、苏财综〔2000〕124号,苏价农〔2004〕55号、苏财综〔2004〕14号执行,船用产品检验费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国家

企业或个人

1992]价费字452

 计价格[2000559

发改价格[20032353

 苏价农[2004]55

苏价费〔2000226  

 苏财综〔2000124 

苏财综〔200414

 财税[2017]20

苏财综〔201723

国家公布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十八

党校





文件依据



51


报名考试费

研究生60元/生

报考者

苏价费函〔2012〕17号



十九

人防








52

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


国家

建设单位

苏财综[2012]1号

苏价服[2014]49

财税[2014]77号

苏财综[2014]105号

赣财综字[2004]3号 

赣价发[2004]37号

国家公布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




(1)应建未建“满堂红”

2400/平方米








(2)无人防建设

28元/平方米






二十

环境保护








53

环境监测服务费

按苏价费[2006]397号、苏财综[2006]80号规定的70%执行,环保部门以外的环境监测机构上浮幅度降为不得超过20%。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

国家

环境监测对象

苏价费[2003]55号
  苏财综[2003]17号
  苏价费[2006]397号
  苏环计[2006]30号
  苏财综[2006]80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财综[2009]45号
  苏价费[2009]291号
  苏财综[2009]47号
  苏价服[2014]49

苏财综[2015]1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国家公布项目,绿色产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减半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收。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


54

排污收费


国家

排污者

国务院令第369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第31号令

苏财建〔2003〕44号

苏价费〔2003〕197号

财综〔2003〕38号

苏财综〔2003〕93号

财建〔2003〕64号

苏价费〔2003〕197号

苏价费函〔2003〕144号

苏政发〔2006〕92号

苏价费〔2007〕206号

苏财综〔2007〕40号

苏政发〔2008〕80号

苏价费〔2014〕410号、411号

苏价费〔2015〕276号

苏价费〔2015〕351号

国家公布项目




(1)污水排污

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5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铬、镉、类金属砷)及太湖流域总氮、总磷排污费4.2元/当量



苏价费〔2015〕276号

苏价费〔2015〕351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5.6元/当量。未予明确的污染因子中,污水污染因子排污费1.4元/当量,且不实行差别化征收




(2)废气排污

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排污费3.6元/当量;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3.6元/当量



苏价费〔2015〕276号

苏价费〔2015〕351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4.8元/当量。未予明确的污染因子中,废气污染因子排污费1.2元/当量,且不实行差别化征收。




(3)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

5-30元/吨,填埋的1000元/吨








(4)噪声排污

350-11200元/月








(5)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1元/平方米?月,
  (其它详见文件)。



连政办发〔2015〕174号





(6)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收费

详见文件。



连价费〔2015〕191号



二十一

法院








55

诉讼费

按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

申请人

国务院2007年第 481 号令

财行[2003]275

苏价费〔2009158

苏价费〔2010396

苏价费[2007]279

苏价费[1998]319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国家公布项目


二十二

各部门、各单位比照执行的收费项目


56

法定培训收费

按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培训者

苏财综〔2001〕82号

苏价费〔2001〕172号

苏财综〔2001〕176号

苏价费〔2001〕356号

苏财综〔2002〕111号

苏价工函〔2002〕102号

苏财综〔2002〕122号

苏价费〔2002〕308号

苏价费〔2002〕224号

苏财综〔2002〕90号

苏财综〔2006〕66号

苏价工函〔2006〕136号

苏财综〔2011〕4号、19号

苏价费〔2012〕374号

苏价规〔2013〕2号

苏政发〔2018〕20号

指经省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安、财政、劳动、建工、交通、卫生、法院、检察院、质量技术监督、体育、安全生产、旅游、药品监督部门的培训收费,取消公安部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作业人员培训费。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收费。


5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包括检索费、复印费和邮寄费。法院、检察院案件信息复印(制)工本费分别按苏价费〔2013〕244号、245号文件执行

国家

申请者

发改价格〔2008〕1828号

财综〔2008〕44号

苏价费〔2008〕301号

苏财综〔2008〕72号

苏价费〔2010〕396号

苏价费〔2013〕244号、245号

财税[2017]20号

苏财综〔2017〕23号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技改补助的优抚对象经审核后免收。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


58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评审人数100人以下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分别不超过400元、200元、80元。101-200人之间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分别不超过300元、150元、60元。201人以上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分别不超过200元、100元、40元

委托者

苏价费函〔2002〕62号

苏财综〔2002〕61号



59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

笔试费100元/人,含报名费、考试费。面试考试费100元/人

参考者

苏价费函〔2007〕146号



60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包括特有工种)

按鉴定级别,知识考核30—90元/人,技能考核100—330元/人

国家

参加者

苏价费﹝2004﹞465号

苏财综﹝2004﹞160号

苏价费﹝2005﹞93号

苏财综﹝2005﹞23号

苏价费﹝2006﹞232号

苏财综﹝2006﹞41号

苏劳社财﹝2006﹞2号

苏价费﹝2006﹞224号

苏价费﹝2012﹞83号

财税﹝2015﹞69号

发改价格﹝2015﹞2673号

国家项目名称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注:

1、加▲号的项目为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本目录根据《2016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7年连云港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及2018年以来国家及省收费政策文件修订。

3、本目录公布的是截止2018年4月30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