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7115/2018-00039 信息分类: 02
发布机构: 物价局 成文日期: 2018-07-09
文号: 赣价发〔2018〕31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智贤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件下载:
内容概览: 你校递交的《关于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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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智贤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智贤中学)

收费标准的批复  

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智贤中学)

你校递交的《关于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依据省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苏价规﹝20162号)和《连云港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连价费字﹝2010153号)等文件规定,通过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定调价程序,决定对你校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现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6000元。

二、上述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招收新生开始执行,即“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你校接到通知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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