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7115/2018-00039 | 信息分类: | 02 |
发布机构: | 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09 |
文号: | 赣价发〔2018〕31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智贤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你校递交的《关于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 ||
时效: |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智贤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智贤中学)
收费标准的批复
连云港市赣榆外国语学校(智贤中学):
你校递交的《关于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依据省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苏价规﹝2016﹞2号)和《连云港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连价费字﹝2010﹞153号)等文件规定,通过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定调价程序,决定对你校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现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6000元。
二、上述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招收新生开始执行,即“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你校接到通知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物价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