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163/2019-00003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19 |
文号: | 赣应急〔2019〕24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全区涉氨制冷企业2019年安全 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赣应急〔2019〕24号
全区涉氨制冷企业2019年安全隐患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近几年省、市安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全区渉氨制冷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依法治安。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8]7号)“三个一批”的总目标,彻底消除涉氨制冷企业两类重大事故隐患(1.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数超过9人),整体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管风险、治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风险因素辨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各镇、园区在往年推进的基础上,全区所有涉氨制冷企业要全面开展风险因素辨识,建立安全风险因素相应的清单和数据库,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设置风险因素公告栏、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完善风险隐患检查表并切实落实。
(二)围绕“三个一批”的总目标,消除“两类”重大隐患。全区涉氨制冷企业经过近几年的专项治理,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有疏漏、整治不彻底。各镇、园区还要进行再核查、再确认,紧紧围攻“两类”重大隐患,针对少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员工培训教育、事故应急管理等工作不到位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巩固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果,确保涉氨制冷企业不发生事故。
(三)突出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夯实企业安全管控根基。一是突出抓好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的作业场所和制冷机房、快速冻结装置、储氨罐等关键设施设备的检查频度和力度,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二是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氨制冷机房、冷库库房以及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液氨管线是否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三是厂区内显著位置是否设风向标,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氨制冷机房是否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至少1套隔离式防护服;四是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审批;五是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六是防雷安全措施是否到位,防雷装置是否经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依法办理审核、验收,是否定期检测;七是压力管道是否经过检测合格,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八是操作人员按照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前)。各镇、园区要组织涉氨制冷企业依据《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苏安办〔2018〕19号)等文件规定,对照专项执法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及本方案工作重点内容,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完成情况汇总,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见附件1)。
(二)检查和验收阶段(8月底前)。各镇、园区要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对本辖区内所有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全覆盖的专项执法检查和验收,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存在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实施行政处罚。区局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和核验,并对各镇、园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30日前)。认真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在涉氨制冷企业的推行、落实,并对专项执法检查和验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所查处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全面梳理、不留死角,将重新统计本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附件2)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一并于9月25日前报送区局工矿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专项治理认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镇、园区要进一步提高对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在近几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巩固成果、补齐“短板”。 对在往年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中暴露出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克服麻痹和侥幸思想,坚决杜绝敷衍、走过场等现象。通过今年的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所有涉氨制冷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标准务实整改,全面消除两类重大隐患,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涉氨制冷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强化双重预防建设,全面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园区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风险因素辨识,编制风险因素清单,制订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和安全检查表,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着眼难点、突出重点创新监管模式,通过理念、方法、制度等创新,结合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长效机制;提炼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涉氨制冷液氨使用安全防控体系,扎实提升涉氨制冷企业事故防范工作水平,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紧盯两类重大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镇、园区要紧盯两类重大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专项整治验收工作落到实处。对没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的企业,要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公开予以通报;凡到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
连云港市赣榆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