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163/2019-0000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10 |
文号: | 赣安办〔2019〕25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进行 “过筛子”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赣安办〔2019〕25号
关于对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进行
“过筛子”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镇(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过筛子”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连政办传〔2019〕68号)要求,决定立即在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开展“过筛子”、无死角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园区)、区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开展“过筛子”、无死角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出租厂房(出租屋)、停产半停产、关闭企业,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及偏僻地区各种类型生产经营企业,对存在严重火灾、爆炸风险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治,对存在其他突出问题的一律从严查处、严格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行业)内所有停产、半停产、关闭、出租厂房企业的数量、生产产品(经营品种)、运行状况、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保信息清、无遗漏。
二、严格落实属地、行业责任。各镇、园区(集中区)和村(社区),对本辖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负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乡镇、园区和村(社区)等基层党政干部必须负起责任来,立即开展无死角安全排查,发现突出问题,立即处置、及时报告。各镇(园区)、区各有关部门立即开展有针对性抽查督查,要沉下去、深入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格执法,严肃责任追究。严厉查处名实不符、“挂羊头卖狗肉”行为,严厉查处为逃避监管利用偏僻厂房(出租屋)、休息日、节假日、夜间生产经营等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取缔,涉嫌违法的移送追究法律责任。对各镇(园区)、各行业(部门)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作风不严谨造成有影响事故的,将严肃问责。
当前正值“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关键时段,各镇(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要求上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赣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