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4-00402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文号: | 其他〔2024〕64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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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秦玉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宣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医院宣传阵地。区疾控中心每年负责印刷健康知识宣传材料12种以上共100万份,作为宣传入户材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期。在医院输液大厅、留观室、门诊均设置音像资料播放设备,每天播放健康教育音频材料不小于4小时,让患者在输液就诊间隙,潜移默化增强健康意识。
二、融入全区宣传矩阵。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开展进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等机构或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全年累计约300场次。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医讯发布、科普宣传,积极转发健康宣传知识。与区融媒体达成合作,全面融入全区宣传矩阵,探索开展网络直播宣教,不断促进健康知识宣传,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增长2%以上。
三、行业监管融合发力。不断加大主流渠道健康知识宣传的同时,我委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切实加大医疗广告审核力度,杜绝虚假内容源头传播。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用好12345等投诉平台,联合区文广体、区市监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虚假广告、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不断清理虚假内容的危害土壤。
(联系人:马世喜 联系电话:80195016)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